毕飞宇是条汉子,明明白白、爽爽脆脆的那一种;附带一些孩子般的率性,通常没多少思前想后的忖度和左顾右盼的掂量,不准什么时候还会有点顶顶撞撞的情况发生,让你由相貌到谈吐感觉些许“生猛”。可这跟他可以说成冷面的温存、大大咧咧的精细又分明相表里,往好处说就是兼容了北人性子与南人脾气之优长。这于我颇多相宜,如同自幼很能受用鄙乡黄桥那酥而不松、细而不腻的烧饼。私下以为,他后来能写出《哺乳期的女人》一类刚劲韧毅又柔肠百转的文字,可祘他开始找到并传达出了自己。
如果要再往好处比说,那就是到了再后来我设置“作家动物园”时给予了他的“蛇”这个称谓。这称谓应该是称许,跟“农夫”无关,跟“伊甸园”呢?或是有点干涉吧,多年来一直以为那园子里的那条生灵该得到昭雪,凭什视它为“教唆犯”呢?这不公正,它不过是干了一件让人成为人的事,与我们那位同为“蛇身”的女娲异曲同工而殊途同归,你该把它看成人的设计师、“人事”的“启蒙师”才对。毕飞宇的小说扯不上“禁果”,只是他的越来越专注于人的具体审视和内在释放,他的潜心于人性包括自然人性的掘橥,无疑在人的认识自我、回到自我并舒张自我这个古老而永远的题义做出了启示。
当然,这不过是“写到这里”时难免牵强的“忽然想到”,那一阵从他那里生发“蛇”的联想,主要缘自“纠缠”这一特性。纠缠不放是蛇的做派,也是执着、韧毅的表征。飞宇是苦吟派,不会率尔动笔,也不是一个善于轻描淡写的作家,我想,正襟盘坐、久久凝眸对象该是他通常的写作姿态。虽说未见得去把一个思想想到底,总必得弄出点子丑寅卯来;虽说不一定会把对象看个透,总是想要握住些要点要领及要害然后“张口”。那些支撑了他声名的,以“大吞大吐”展现了宽阔艺术幅员的,充满土性、灵性饱和临场感、思索性的中短篇章,诚然写得从容,可分明是一种“步步紧逼”的从容,诚然写得单一,可分明是一种“杂多”的单一。不必夸饰地说,他就总是去从别人“结束”处“开始”,却可以感受到,他的“结束”处,常常会给别人再度地重新“开始”留下很大的困难——当“深度模式”一度被弃若鄙履,当“猴子扮苞谷”一度成为文坛时尚,当紧紧抱牢并极力穷尽“对象”的兴趣和力量在作家们那里普遍滑降和流失,他却以属于自己的方式,调整并逼进文学固有的目标,以生存境况和心灵诉求、命运肆虐和生命抗力的接应互动,以拒绝“评论”、伴随“平等”的叙事姿态,让读者领略一种令人窒息的真实并一种令人感动的真诚。
有时候,我会把他的创作成绩跟求真立诚联系起来。文如其人的事未必尽然,但我知道,在他,艺术追求跟其人生信守是一致的,为人处事上甚至于有些太过顶真。记得多年前他跟外地朋友电话聊天中,兴之所致就一次球类赛事“打赌”,原是说说玩玩,不想事后那朋友就收到输了的他汇给的几千元。飞宇彼时远没到可以“挥金”的份上,且正为一项开销犯难。然而这似乎就是他惯常的原则和作派,如同他总是记得我是 “第一个 ”——是第一个评论他的人,乃至多少年以后,他壮大得作协不能不开他的“作品研讨会”了,会务上的人还跟我说事:为确定与会者邀请名单征求他本人的意见,他说了,两个人要请,其他由你们“钦定”。那两个人一个是他大学时代敬仰的老师,另一个便是那“第一个”。 “恩师”是一回事,那“第一个”不是什么“冠军”,况且,写作的人都不会不明白,如同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挡住一个优秀作家一样,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帮助一个平庸作家,一切“酷烈抨击”抑或“隆重推出”,都近于瞎起劲乱忙乎;评论者们也不会不明了,评论固然不指望创作来就范,也未见得就是为别人的文本创造价值——我干的其实是我自己的事,“感戴”似地记得这件事,除了说明他良性的记忆力和怀旧病,本身没多少实际内涵。当然的,这毕竟是事实,一个没有多少实际内涵的事实。
还在上个世纪90年代开头几年,我读到毕飞宇初始的几篇小说,觉得正有些那个年代的感触可以在说他的作品中说出来。形成文字后,请编发者敲定了题目,编发者是有见识的聪明角色,从文稿里择出几个中心词,连成为《春意阑珊半山腰》,很贴合我的意思。其时,我正为“现代派”新潮的某种夭折而感怀,为“后现代派”新新潮的某些不堪而茫然。“春意”云者,表明了我对现代新潮的几分热忱,“阑珊”自然包涵了它落潮后的几许惆怅,“半山腰”则寄寓了我对文学包括毕飞宇小说的一种反思和期待。
这样的思路自然也不妨说是被毕飞宇那几篇小说整理出来的。既然他当初的《祖宗》等篇可以归入相当“现代”的作品,既然他的崇尚现象又垂青本质、倚助空间维度又偏重时间维度,很足以使他成为“现代派”中的“这一个”,就不能不激发我固有的热忱而给予我所乐意给予的充分肯定,我甚至不惮“功利”之嫌,为一个其生也晚的新秀、为其“不逢辰”地拖在了“潮尾”而有所惋惜;同时,我历来认为“现代”、“后现代”的症侯,从表现机制上看大体在于前者的一味“高蹈”与后者的一味“匍伏”;既然我们已经可以从新潮的衰落看出几多“自身的因由”,既然我认定飞宇不是那种极端派,认定他其实有种“站在‘特殊’和‘普遍’之间,站在‘现象’和‘本质’之间,站在‘偶然’和‘必然’之间”的潜在艺术意向,那么,设想他进一步自觉调整,在“中间位置”上“陈力就列”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为此行文中请出过尼采,求助过他的话:“切勿停留在水平的低地/切勿攀登至山峰的高顶/只要在半山之巅/世界将完全呈现在你眼前”。大概在向头角初露的飞宇进谏的同时,也包含了我的一种古老的艺术理想。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直至飞宇推出几部赢得普遍关注的作品而名气日见响亮起来,我们一起聊天、一起活动、一起吃饭的机会虽然很为不少,却没去读他的作品。跟要读的东西太多、丧失了“追踪”的兴趣与可能有关,跟认同孙犁先生关于“一流作家”无需评、“三流作家”不必评那番话有关,或者也包含了心理上的一点小家气的偏私:在我的偏见里,评论者(区别于“研究者” )不必趋骛当红的、顶级的作家,并以为盯牢这一类去“对阵”也好,“对话”也罢,容易招引“捆绑式”广告之讥。更主要是一度热衷于写些“散文”、“随笔”而一发不可收,再后来便是心理和身体上的劣化。那一阵,飞宇至少两次跟我说“你别写了”。这太容易引出歧义的话换个谁都不会说,他知道他能说,不光是向来以晚辈自居的他知道我能受用。心底里也确实明白他是要我珍重病残的身心,为他那一份暖意而感动;如同面对我孩子的劝告:都接连几次住进医院的老人了,写点无关紧要的东西是多大事,比“健康”还要紧吗?
也许是后来看到我“健康”上并没多大事,忽一日坐到我办公室来,没头没脑地说,“你看看哎,我变唻”。知道他是说他的小说变了。平时已经从粗略的浏览中感到昔日急进的先锋们相约似的先后发生着变化,只是文学的守护者大体安土重迁,多没“变”到足令刮目相看的地步,也就不以为飞宇能变到那里去。想来要惭愧,我是到他把那“我变唻”说到第三次,才耐不住找来《玉米》、《青衣》等篇。一一读过,第一印象便是“变脸”似的变大了,身子骨都变了,整个儿的脱胎换骨。如果仅就一个向度而言,说不少同类作家都在“蜕变中”,飞宇不妨说是“一步到位”。还是“第一印象”,我记得我被他的变感动了。这年头,包括读小说,要说感动实在不容易,要那些高深莫测的评论家说感动,更无异让人家掉份儿。偌多年来,我们大概也是从这里弄岔的:我们一味向文学作品讨“哲学”内存,要“文化”蕴藏,要一切的什么什么,却唯独不介意其“文学”涵量;我们热衷于考量文学是否“提升”了我们,是否“丰富”了我们,却全然弃置可以看做这一切的前提和途径的先决性追诘——文学是否感动了我们?飞宇的感动我们,大大半在于他的小说“变本加厉”地把久违了的文学性还给了文学,在传统与现代的撞击中,扣其两端,真实地重建了“人”的图景、真诚地重奏了“人”的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