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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兆言:我的第一篇小说

        2013年05月24日 09时23分 

          我写第一篇小说是上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写作的原因完全是受了作家方之的诱惑,方之是我父亲的挚友,那时候刚从下放的农村调回南京,房子尚未落实,整天泡在我们家聊天。聊得最多的是他一再声称要写的小说,就那么几个故事,反复说,一直说到别人厌烦为止。除此之外,他老是想不通地质问我为什么不写小说。随便和他说着什么,他动不动就眼睛一瞪,非常严肃他说:“这完全可以写一篇小说,写下来,你把他写下来。” 

          于是我说试着写一篇小说。当然刚开始只是用嘴写,我告诉方之,自己打算如何如何,开局怎样,结局又怎样。方之总是点头称好,说他正在筹备一个专为青年作者提供机会的文学刊物,我的小说写出来以后,可以在那上面发表。 

          我那时候对发表小说的兴趣并不大,也许是自己见得太多了,我从小生活在书的世界里,家里到处都是书,总觉得一个人有几个铅字印出来,实在算不了什么。使我入迷的是那些世界级的外国作家,人人都写了一大堆作品,和他们相比,中国作家简直就不能算是作家。方之一有机会就问我小说写得怎么样了,我便一次次敷衍他,说:“就写,就写。” 

          一直到方之筹备的文学刊物创刊,我许诺要写的小说仍然没有一个字。这个刊物就是后来一度大红大紫的《青春》。创刊号上的头题小说是李潮的《智力测验》,李潮是与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看了他的小说,我不免有些羡慕。也有些妒嫉,于是正经八百地开始写那篇在嘴上念叨了无数遍的小说。 

          我写的这篇小说名字叫《凶手》,开头的场面颇有些传奇色彩,一位杀了当代花花公子的青年人,在一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之夜,背着铺盖敲开了派出所的大门,向正在值班的警察投案自首。接下去便是倒叙,以凶手的口吻,叙述一场凶杀的全过程。小说的结尾也很有戏剧性,凶手忍无可忍,接过匕首,为民除害,破膛开肚,把仗势欺人的花花公子杀了。 

          这是一个非常拙劣的短篇小说。写到一半的时候,方之便从我手上抢过纸片,一段一段地看,一边看,一边笑。那时候正是右派平反不久,我父亲,方之,高晓声,陆文夫,梅汝恺几位为同一桩事打成右派的难兄难弟,常常有机会聚在一起喝酒谈文学,方之最不善饮,几口酒下肚,把我正在写的小说当笑话,讲给大家听。大学都觉得方之是在为我的事瞎起劲,明摆着,当时我写的这种小说绝对不可能发表。伤痕文学虽然正走红,但因为描写了阴暗面屡遭非议,我的小说比伤痕文学走得更远,因此父辈们都觉得方之太书呆子气。 

          小说终于写完,方之也承认这小说的确难以发表。有一次,方之组织了一次座谈会,讨论当时得全国奖的短篇小说,议题是说坏不说好,大家不妨横挑鼻子竖挑眼,谈谈这些得奖小说的不足。别人发言的时候,方之把我的小说又细细读了一遍,会一散,他拉住高晓声,说:“兆言这篇小说,我们帮他加工一下,说不定还真能用。把高于子弟改了怎么样?”我已经记不清高晓声当时说了句什么,反正他当时很不以为然,笑着,看着似乎还有些孩子气的方之,方之让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说:“老高,怎么啦?” 

          我的小说最终果然没有发表。尽管有方之为我力荐,不止一位编辑说这小说不错,但是无一例外不是在终审的时候被淘汰下来。多年以后,安徽的一位老编辑写信给我父亲,仍然为我的小说发不出来耿耿于怀。小说的稿早不知到哪去了,有一段时间内,我手上积了近30万字的手稿发表不了。我和退稿笺结下了不解之缘,铅印的或者编辑手写的不关痛痒的三言两语,常常让我羞愧难当,恨不得将手头正在写的稿子扔掉。有几篇稿子在寄来寄去的途中遗失了,有的却是编辑部懒得退稿,时间长了,写信去讨,连回信都没有。我至今也不明白我的第一篇小说到哪去了,反正也不是一篇好小说,我根本谈不上心疼。让我念念不忘的,是已故的方之当年对我的诱惑,没有他,我根本不会写我的第一篇小说。 

          来源:《海上文坛》 编辑:许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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