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谈:微弱的温暖
无任如何,在这个稍显残酷的故事里,还是希望有一些微弱的温暖。而这样的温暖,是我们继续得以活下去的一种理由。仿佛是昨天,我们还是略显闭塞。当我们终于在长久地闷气后,打开简陋的草屋的大门和窗子,突然之间从外面拥进来了太多的东西。阳光灿烂,空气新鲜,绿草茵茵……鸡鸭鹅在草地上乱跑,小狗在欢快地追逐,而青草地上同样还遗落的一些杂乱的垃圾,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剌目。那时,你心里的感情会有一些复杂。而时间的作用这时候就开始显露出来了,它会改变你。它改变的不光是你周围的一切,也改变了你的内心。它让你的内心和周遭的一切,慢慢地磨合,或激烈,或平静。或柔美,或刺痛……它才是一切的主宰。它悄悄地改变着一切。如果说,人们慢慢地习惯了这一切,倒不如说是慢慢地臣服于时间。
在时间中,生活里的人们演绎着各种各样的故事。
互联网的普及,让我们看到了太多的狗血剧情,几乎每天都有。而许许多多普通的民间故事,就湮没在许多大片的狗血剧情里。在书房里写作的作家,肯定会有一些相当不安的困惑,因为他会意识到自己的煞费苦心编织的故事与现实相比,是那样的苍白。《爱的眼睛》的故事放在真实的生活当中,其实也并不特别。“我”和万里红的故事,可以说是到处都是。只要有工厂,只要打工的青年男女还对明天有向往,他们就一定会恋爱,一定会坚持。他们爱的理由极为简单,简单而纯粹。而因为这样的简单和纯粹,所以他们会不顾一切,排除干扰。然而,他们的生活又注定是艰难的。他们身处在经济发达的漩涡中,不可能非常平静地生活。在普通的日常生活里,他们会用心里的标准去衡量周围的一切,而周围的一切也会衡量他们。当这衡量得不到平衡的时候,矛盾也就变得不可避免了。当不幸发生时,可怜的人往往就变成了可憎的人。而可憎的人,内心里的可怜却往往不为人所知……
倘若我们生活在故事中的那个小镇上,这样的故事果然也是够“狗血”的了。万里红遭遇不幸后,故事差不多也就到此结束了。而事情的余韵,在小镇里也飘荡不了多少日子,终又会被别的故事所替代。然而,这终究不是我们想要的故事,更不是我们想要的生活。所以,有了“眼睛”的故事。前半段的故事是生活里真实存在的,“眼睛”的故事在现实生活里也同样会是真实存在的。而我作为一个编造故事的主角,不过是把两个故事拼在了一起。因为这样的拼凑,让我们有了一些微弱的温暖。
太阳底下所以没有新鲜事,是因为时间。一切新鲜在时间的河流里,都将失去它原本的颜色与品质。可即使老去,一切失色,我们都将要永远怀念那种温暖,哪怕它是微弱,只有一点点。因为那一点点,我们才会意识到我们是人类,拥有着丰富的七情六欲。
生活要继续,必须要有温暖相伴。
2013年9月26日于南京大清河畔
王大进在皖南齐云山里
爱的眼睛 (中篇小说,原载《钟山》2013年第五期)
王大进
如果你爱我,就爱我的全部,
不要让明亮的地方还有阴影……
如果你爱我,就爱我的黑和白。
以及灰,绿,金黄……
……
如果你爱我,就别将我分割:
要爱我的全部……
――杜•玛•洛伊纳斯
1
是的,我爱过。我们曾经很深、很深地爱过。我爱她,她也爱我。但是,最后我们都被伤害了。我伤害了她,而不仅仅只是伤害了她。我是把她杀了。杀了她,其实也就是杀死了我自己。我活着的,不过仅仅是肉体而已。
但在别人眼里,我是好好地活着回来了,回到了过去曾经生活过的小镇。他们对我的回来表示出了某种惊讶。感到惊讶是正常的,但他们惊讶的不是我的释放,而是惊叹我的变化。他们说我年轻了,身体虽然还像过去一样细瘦但却更结实了,脸皮白了,青光的圆脑袋显得很硬朗神气。在他们的赞叹中,你会误以为我从一个丑陋的男人脱胎换骨,成了一个舞台上的英俊小生。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知道我自己。然而,在后来小镇上还真的流行起了光头。一时间,光头风靡。小镇上的小青年们一个个积极地把头皮刮得锃亮,神气活现地在街头的烈日下晃荡。年轻,而且自信。在他们面前,我觉得自己真的是老了。虽然我离开才不过是几年的时间。
但是,小镇却仿佛还是那个样子。
但我知道变了。
其实最真实的感受是:当我重回到这个小镇的时候,第一眼感觉它完全变了,变得不敢认了。它是那样的陌生。陌生是必须的,毕竟我离开这里好几年了。与一成不变的刻板单调的牢狱生活相比,这外面的世界变化就太大了。小镇的规模明显比过去大了许多,像是扩大了一倍,甚至可能是两三倍,谁知道呢!新开了好几条道路,格外的宽敞。镇上的高楼比原来更多了,有的居然有二十多层高。街面上,各家银行储蓄网点每隔百十米就是一家,歌舞厅、娱乐总会、宾馆、洗浴中心什么的,更是数不胜数。可是,再深入地走进去再细看,尤其是一些幽深的小巷,发现里面还是那个样子,许多都是我熟悉的。甚至,还能嗅出过去的那种气息。在那条叫白石门的老街上,不少建筑已经被拆了,或者将要被拆掉。沿街的墙壁上,都被红漆或者白石灰画上了叉叉,或是写上:拆!公用的集体建筑是容易拆除的,难的是那些私人建筑。但不管如何,最后一定都会被扒掉的。我离开的时候就记得在搞拆迁,现在还在拆……我们当时租住的店面也没有了,拆了。可是,那个房子的租期其实还没到。当然,如今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它们早晚也会变的,变得和外面一样,这是必然的,我想。这样的变化让我觉得自己是被彻底的隔离了,隔离得相当遥远。
小镇是变了。但是,我知道最重要的是我变了。从内心,到肉体。改变最大的,当然是我的内心。没有什么变化,比得上心灵的变化更深刻的了。
我回来了,却并不是为了重新开始。我已经没有开始了,我想。回来,是为了结束。对自己,对别人,更主要的是为了万里红。
我觉得应该为她做点什么。
2
对我而言,现在的小镇是熟悉的,却又是陌生的。是陌生的,然而又是熟悉的。
坐了五年的牢,现在我出来了,才发现自己是那样的孤独。我是那样的爱着她,可是,现在她却不在了。是我亲手杀了她。我想念她,无时无刻地不在想着她。但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只剩一个名字了。而且,这个名字也会逐渐地被别人遗忘。忘不掉的,只是我。在最初的那段日子里,很多次我都在梦里惊醒。我会下意识地在身边摸着,以为她就睡在我的边上。可是,四下里空荡荡的,只是一片黑暗。梦里的温度,也迅速地消失。
也许我不应该再回到镇上来,我想。其实这样的念头我在心里盘旋了无数遍了,但我也知道自己必须回来。我必须有所交待,对镇上认识我的那些人,也是为了我自己。我要告诉全镇上的人,我真的是那样的爱她。虽然她死了,而且是我害死的,但是我依然是爱她的。不管她过去做了什么事,我依然如旧。甚至,我现在的感情更强烈了。她叫万里红,一个年轻的女人。在这里,我和万里红共同生活了四年多。事实上从我们开始结识到相恋,再到成家,时间则更要久些。在心里,我们把这里当成了“家”。我们所有的欢乐和痛苦,也都聚集浓缩在这里了。更主要的,我要找到一个姓于的姑娘,我想看看她的样子。
万里红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但她把她的一部分捐给了世界上的另外几个人。做出这个决定的,是她的父亲。他的决定是出人意料之外的,但我能理解他。那些人在获得了她身体的某一部分后,重新恢复了健康的生命。我听说他们分别是一位四十多岁的男人、一位老人(也有说是一位孩子)、一位年轻的姑娘。因为他们的身体里有着她的一部分,所以,我忍不住就想看看他们。我想在那些人的身上,哪怕感受到她一丝丝的气息也好啊!可是那些人天南海北的,我根本无从查找。又好像是在故意提防着我,不见踪影。我只是想看看他们是什么样的人而已,别无它求。我对天发誓。
我执意到处打听着,可好多人却说不出所以然,含糊得很。而最后我终于打听到了一个可靠的消息,说有一个姑娘居然就是在附近不远一个地方的,邻县。那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据说是出了一次意外,眼睛受伤了。她姓于,于兰。这名字听上去,生生的,不像万里红的名字那样热烈,让我想像不出她是个什么样的姑娘。很多人为她哀叹,惋惜。然而幸亏后来有了角膜,使她重新获得了光明。她得到的何止是光明?她得到的是又一次人生。
然而,当我好不容易找到她所住的村上时,她家里的人却告诉我,她又出来打工了。至于到什么地方,他们似乎也说不清。
当我几乎就要绝望的时候,突然得到一个消息,说她就在我们这里的这个镇上。这消息应该的可信度应该相当的高。因为在这个镇上,总是有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来打工,尤其是吸引了附近周边乡村的很多青年男女。至于她在哪个工厂,却也没人说得清。然而只要她在这里打工,我相信就一定能找着她,对此我充满了信心。
在我看来,小镇上的很多人也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有人发财了,有人落败了,沉沉浮浮……当然,也有人还是老样子。回来后不久,我就在老街上的一个网吧的门口,看到了刘二猛。过去我们都叫他刘二。他原来是开游戏机室的,后来被派出所查处过几次,终于还是开不下去了。他当时真是落魄啊。就在他最困难的时候,老婆和他离了,跟了镇上的另一个男人。
他的老婆当时在镇上可是出了名的美人,提到她,连一般的小孩子也都知道。事实上,他的老婆并不算漂亮,只是长得格外地白皙和丰腴。她就像一只漂亮的蝴蝶,吸引了街上的许多男人。关于她的绯闻,似乎一天也没断过。刘二因为这个老婆,一度烦恼得变成了醉鬼。出事了,大家才发现其实二猛并不猛。他就叫刘二。刘二被他的这个漂亮老婆弄得没了脾气,只剩下喝酒时的一股猛劲了,一口气能喝半瓶。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和他成了交心的朋友。
那个时候我在镇上开了一个小饭馆。
有多少男人和那只风骚的花蝴蝶好过,没人说得清。街面上的说法很多,但有些是真的,有的却根本就是假的。但肯定的是,她好过的男人并不止一个。很多人以为她会和开百货店的那个老刘好下去,结果她却嫁给了变电所的老钱。老钱是死了老婆的,倒也不嫌她的名声。有趣的是,这个女人嫁了老钱后,倒变得安份起来了。而这个时候,刘二就又从原来恨不得一巴掌把她打死,变得开始对她充满了怀念。原来他也打过她,打得她满街跑。可是,事情一过她又故态萌发。他不明白老钱是有什么魔法,让女人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想不到的是,刘二现在开起了饭店。不是我过去开的那种小饭馆,而是像模像样的饭店,两层的小楼,装修得还格外讲究。生意也好。看得出来,他发财了。他明显比过去胖了,精神也好了,满面红光。他的变化有点神奇。
“你出来了?打算怎么办呢?”他问我。
这是一个问题,但我真的没想好。
“没事干,你先到我的饭店里来吧。”刘二大咧咧地说。显然,他还念着我们过去的那份情谊。如果我去了,也不会白吃白住的。
“行。”我说。
我要做的事情似乎有很多,但先做什么我还没想好。我要回到过去,回到我和万里红曾经共同生活的地方,我要告诉她,我是多么的错误。在内心里,我是万分的悔恨。好多次,我在梦里都哭醒了。我要请求她的原谅。她可以不原谅我,但是我要对她说出来。我还记得在宣判那天,岳父走到我的面前,在我的脸上狠狠地抽了一记耳光。那一记耳光真响,似乎当时寂静的法庭上只有那一声响。我脸上是辣的,但是我的心里说:打得好!我应该被打。“畜牲!”他是那样的愤怒,简直就是怒不可遏。他愤怒的声音是从喉咙的深处发出来的,就像一只公兽在吼。
他有理由恨我。
我和万里红当时的恋爱,是遭到他强烈反对的。他不相信我,也不看好我。他认为他的女儿跟着我,根本不可能会获得幸福。
万里红那时是在镇上的一家服装厂里上班,年轻漂亮,性格活泼,很是吸引人注意的。在众多的女工里,她算不上很漂亮,但绝对是很惹人喜欢那种。在这个镇上,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工厂,吸引着各地的年轻人在这里打工。这个南方小镇原来其实并不起眼,突然间就变得蓬勃起来了。原来大片的农田都消失了,代之而起是一家家工厂。不少工厂树起了高高的烟囱,向高高的蓝天上喷吐着灰白的浓烟。而在这个发展的过程里,一切都是变化着的。有的企业越来越壮大,有的企业则消失了。但消失了一个,却就像是那树林里的蘑菇,一场暴雨的冲涮后生出好多个出来。而在这些大大小小工厂里打工的,来自天南地北的,男男女女。有已经结过婚的年轻妇女,更多的却是未婚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如过江之鲫。他们的流动性很大,今天在这里干着,也许明天就离开了。当然,更多的人是不太流动的。他们有时只是在这个镇子上的各个工厂里变换着,并不离开。甚至,有极少数人在这里还扎下了根。万里红和我好上,是不是也和想扎根有关呢?她喜欢这里。这个小镇与她的家乡相比,当然是繁华漂亮多了。甚至可以说,这个镇子的繁华已经超过了一些县城。
与众多的外来打工者相比,我算是当地人。说是当地,也就是离这个镇子不算太远,一个叫大王庄的小村子。在那个村子里,我们家是外姓,属于少数派。我很早就出来了,高中一毕业就决定出去打工。那时候这个镇子还没有发展起来,所有的人都是去南方城市。我先是跟着我的一个小叔叔在外闯荡,结果后来他在工地上摔伤了,不能再干活了,我就变成独自一个人了。在我外出打工的那三年里,父亲和村里的另一户寡妇人家结合到了一起。那户人家有三个孩子,最小的还在上小学。村里人都说我父亲,以后的苦日子会很长。自那以后,我就很少回去。很多人以为我生气了。其实我并不生他的气,我不愿意回去只是因为不知道如何面对那样的一种家庭关系。后来倒是他来镇上时,会想法看上我一眼。
开始时,我是在一家化工厂里打工,后来又跳到了阀门厂。跳槽,其实也是打工过程中一个积累经验的过程。最后,又来到一家叫大富电子的公司里。这个电子公司却并不生产电子产品,其实是做电表的。老板也并不是本地人,姓周,好像是广东那边过来的,长得矮矮胖胖的。不用说,这个老板很有钱,开着一辆很高级的小轿车,比县委书记、县长的还要好。但是,工人们的工资却不高,也就比种地的收入要强些。虽然工资不高,但我仍然喜欢在镇上的工厂里打工,而不是到更远的南方去。我在镇上有朋友。我们这些当地的青年,总是有许多的朋友。和外来的那些打工者相比,我们在心理上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们不大愿意跳槽,即使工资福利并不理想。也正因为这样,厂里也更愿意首先提拔本地人。只有短短两年多的时间,我从小组长很意外地当上了车间主管。能当上车间主管其实和我的工作表现并没有必然的关系,而是因为前面的车间主管出了事,车祸。在镇上的这些厂子里,大富电子也并不算是一个规模太大的企业,但是,后来它却是发展得最好的。因为就在我们在那里厂里工作的最初几个年头里,电子产品的销路格外好。大富电子也从最初只做电表发展成了为多家电脑、手机厂家做配件,一下红火了起来。因为工厂好,所以厂里的工人上街也不免有些神气活现。
那时候镇子不算大,但是每天都有新的传言。传得最多的,当然就是关于服装厂的,因为服装厂里的女工多。女工多,故事就多。自然的,对于万里红也有不少的说法。事实上那个时候我还不熟悉她,听到的只是传说。那些传说,激发了我对她的好奇。当然,她只是众多被传说的青年女工里的一员。有人说她和镇上的一个叫李二的人好上了,还有人说她和厂里的一个车间主任好上了。我知道有些传言是荒唐的,不可信的。直到有一天,我真的遇上了她,决定真的不必去理会那些传言,就像我不必理会别人对我的传言一样。
我相信自己爱上了她。
爱,就是这样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