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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江苏省作协第八批“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年05月27日 19时30分 

        各市作协及会员:

          “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是江苏省作家协会坚持文学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以多出优秀作品为目标,以服务、扶持、鼓励、倡导为宗旨,推动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的一项重要文学工程。自即日起开始第八批“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作者具有相当的创作实力或潜能,具有严谨认真的创作态度和较高的艺术追求。其作品体现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与批评的新高度,具有原创性、前沿性、开拓性。

           2、关注时代,关注现实,题旨深刻,艺术构思成熟,能体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时代的主旋律,具有振奋民族精神、丰富民族情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潜质。

           3、关注和反映江苏现实生活和努力实现“两个率先”(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促进江苏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系统研究江苏作家、作品及文学思潮、风貌特征,具有鲜明的江苏地方特色。

          4、申报者可根据江苏文化建设的需要拟定重点选题,也可由申报者根据自身的创作情况自主提出选题。

          5、文学创作类:接受长篇文学作品的申报,包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散文、长篇诗歌等;不接受中短篇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报告文学集等文学作品集的申报。

          6、理论评论类:以研究和评论当代江苏作家作品及文学思潮、文学现象等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和评论着作为主,兼及对全国文学创作总体状况研究的着作,不接受对外省作家作品评论和研究的专论性着作。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进入江苏省作协第七批“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的作者;签约作家处于签约期的作者;2012年度“壹丛书”入选作者;有其他与江苏省作协签约的项目但未完成的作者。

           二、申报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4月30日。

          2、申报要求:①申报者应认真填写有关表格,提供相关材料,详细申明自己的创作计划、选题大纲、所需时间以及对项目扶持的具体要求等,以供审议;②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必须于申报期内提交。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  江苏省作家协会创作室

          邮编:210019

          电话:025-86486030 

          联系人:徐晓华

           三、资助方式

           项目经批准并签约后,即可获得资助。

           1、前期资助:正式项目资助10000元;入围项目资助5000元。

           2、后期资助:

           ①对已完成的重点文学创作项目,经项目论证小组评审并确认结项的,正式项目资助10000元;入围项目资助5000元。

           ②对获得国家级文学奖等优秀文学奖的项目,仍按照《江苏省作家协会关于嘉奖优秀文学奖获得者的决定》给予奖励。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13年1月14日

          注:1、请在邮件上注明“重点申报”字样。

          2、申请材料以快递或印刷品的方式邮寄,切勿邮寄包裹

        附件:第八批重点扶持文学创作与评论工程申报表.doc

        文章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责任编辑:程家由 【打印文章】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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