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本土文学创作,现启动第九届金陵文学奖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以首次出版或发表日期为准),在南京工作和生活的作者在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表的文学作品,在外地工作生活但以南京人、南京事、南京城为创作题材的文学作品均可申报参评。
二、奖项设置及要求:
第九届金陵文学奖设立以下奖项:
1、长篇小说奖
2、中篇小说奖(2.5万字以上、10万字以下)
3、短篇小说奖(含微型小说集)
4、散文(随笔)奖(单篇散文随笔需发表于省级报刊以上,或以散文集、杂文集、随笔集参评)
5、诗歌奖(诗歌需发表于省级报刊以上,或以诗集参评,不含旧体诗词)
6、非虚构作品奖(报告文学、纪实文学)
7、儿童文学奖(小说以单篇参评,其余以作品集参评)
8、文学评论奖(以南京作家作品评论及南京文学现象、思潮、流派研究着作或论文参评)
9、网络文学奖(参评作品首先经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发表,再由刊物和出版社正式发表或出版,作品以发表或出版的纸质文本申报,并注明作品网络首发时的网站和具体网址)
10、文学新人奖(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发表过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准的作品,并显示出其创作潜力的作者可申报参评)
另设优秀作品奖若干。评奖期间的国家级文学奖项及各级五个一奖作品自动列入荣誉奖。
三、申报方法:
申报期:5月20日起,6月20日截止。作品由个人自愿申报,每个作者限申报一部作品一个奖项。申报者须由本人填写“第九届金陵文学奖申报表”表格一份(下载附件表格填写),并提交作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寄送或送交至南京市作家协会,邮件封面请注明:文学奖申报。其中参评新人奖的作者须提供2012年到2014年内发表的三部(篇)代表作品以及本人创作简历、作品目录、社会影响,并附2名省内有一定影响的作家或批评家的推荐意见。
南京市作协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常府街四条巷12号
(邮编:210002)
联系人:蒋灿灿 电话:025-8457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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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作家协会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