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江苏省作家协会简称江苏省作协,是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的专业性人民团体,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厅局级建制事业单位。江苏省作家协会下设办公室、人事部、联络部等三个职能部门,以及创作室、创作理论研究室、江苏省文学创作中心等事业单位。江苏省作家协会主管和主办的报刊有《钟山》杂志、《雨花》杂志、《扬子江》诗刊及《评论》辑刊、《江苏作家》等刊物。 其主要职能: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发扬和繁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学事业,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2、组织作家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方针和政策,学习文学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业务水平。
3、鼓励和帮助作家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汲取营养,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建设新生活的伟大实践。
4、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自由竞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和革命文学传统,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
5、组织、推动文学评论和文学理论研究,坚持正确导向,发扬文艺民主,开展健康说理的文学评论,树立和发扬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切实加强思想的引导。
6、组织由省作协具名的全省性文学评奖,表彰和奖励优秀文学成果,激励作家、文学工作者的进取精神,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7、积极发现和培养文学新人,努力发展和壮大本省文学队伍。
8、管理所属文学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
9、积极推进中外文学交流,加强文学译着工作。参加国际文学活动,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增进中外文学界、特别是华文文学的文学交流。
10、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作家的民主权利和正当的经济权益,保障作家从事正当的文学活动的自由。
11、对广大作家进行联络、协调和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为作家从事创作、评论和其他文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兴办为作家服务的福利事业,积极帮助作家解决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困难。
12、实施《江苏省作家协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江苏省作家协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01人,其中:行政10人,行政附属6人,参照公务员事业编制1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1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人。2014年底我会年末人员119人,实有在职在编59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事业人员36人;实有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行政离、退休人员24人,事业离休6人、退休人员24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
第二部分江苏省作家协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
省作协2014年度收入决算 3669.38 万元,比上年增加 121.62 万元,增长 3.4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和结转数增加。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 2929.11 万元,为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919.11 万元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0 万元。
2.事业收入 0.64 万元,为我单位当年开展文学专业职称评审业务活动取得的职称评审费收入。
3.其他收入 0.12 万元,为我单位基本帐户本年度的利息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3.71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 675.8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我单位主要为财政拨款的项目结转和结余。
(二)部门支出情况
省作协2014年度支出决算 2795.25 万元,比上年减少 4.42 万元,减少 0.16%。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190.8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8.5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28.51 万元;其他支出 7.37 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90.85万元:用于文化1289.9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65.13万元;文化交流与合作25.16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78.32万元;其他文化支出321.38万元)。新闻出版出版发行270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支出7.11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3.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52万元,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住房保障支出128.5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71.22万元;提租补贴57.29万元)。其他支出7.37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 874.1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11.19 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862.94 万元。主要为专项结转,具体为2014年新增专项第五届紫金山文学奖专项经费,2014年第三、七批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结转第五、七批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省作协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2723.7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7.11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安排支出 0.64 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省作协部门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730.91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97.7 %。其中:基本支出 1297.82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 47.52 %;项目支出 1433.09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 52.48 %。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省作协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126.51 万元,占 77.8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468.52 万元,占 17.16 %;住房保障支出 128.51 万元,占 4.7 %其他支出7.37万元,占 0.27 %。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4年度省作协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70.55 万元,支出决算 63.08 万元,完成预算的 89.4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0.73 万元,完成预算的 80.4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9.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 2.6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
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14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支出30.73万元比预算减少7.4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省作协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0.73 万元,占 48.7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9.7 万元,占 47.08 %;公务接待费支出 2.65 万元,占 4.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0.73 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2 个,累计 10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2014年度江苏作家代表团出访西班牙及江苏作家代表团出访土耳其活动发生的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9.7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9.7 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14.97万元;维修费8.33万元;停车过桥过路费2.79万元;保险费3.61万元。2014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8 辆。
3.公务接待费 2.65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65 万元。主要为:接待天津作家代表团到访江苏活动等公务接待费用,2014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3 批次, 30 人次。
第三部分 江苏省作家协会2014年度决算表
附件:
公开表一:2014年度省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XLS
公开表三:2014年度省级部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