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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丁:手机,三哥和我(短篇小说)

        2013年05月25日 15时17分 

            甲

          我要去北京出差,同事建议我买一部二手手机,再买个北京的卡,这样就不是漫游了,就可以省钱。他拿出他才买的二手货给我看,我一看,像新的一样。我问他,通话质量怎样?我问的是声音怎样。我之所以这样关心声音,是因为我的手机声音非常小,在嘈杂的地方,我根本听不清。听不清,我就要开通免提,免提后声音大是大了,但是对方的话语里夹杂着吱吱啦啦的响声,很刺耳,而且身边的人也能听到,保密性就差了。同事说:通话质量绝对好,声音响,而且非常圆润。说着,他把手机递到我手上,对我说,你拿着,到楼下去,我给你打电话。我来到楼下,手里的小家伙急不可奈地叫唤起来,号码当然是我那位同事办公室的座机。把手机放在耳朵边,响亮的声音很清晰地传入我的耳朵,果然是圆润,是的,只能用“圆润”二字才能形容这种效果。

          为了进一步对比通话效果,我又让他拿我的手机和我通话,电话拨通了,我这边效果非常好,而他在手机里说:你的声音像蚊子哼哼。在还给我手机的时候他说:这破手机早该扔了。

          说实话,我有些动心了。我们约好明天去县城买一部二手手机,要知道只需要一百多块钱啊。我现在用的手机是飞利浦的,当时我崇洋媚外,不相信国产的东西,花了两千多块钱,可是目前,它的优势和魅力慢慢消失:当时就是看中了它的手写功能才买的,可是不到三年时间,手写已经失灵。发件箱打不开,无法查看已发邮件。短信储存量锐减,不及时删除短信就无法接收等等。我早就想换了,可是老婆坚决反对,她说,这么贵的手机扔了多可惜,再说,它还可以使用。有的时候,我真想找个僻静的地方,把它扔了,我可以对老婆撒个谎,说我的手机被小偷偷了。可是,我还是没有下定扔掉手机的决心。

          男人都喜欢新的东西,也容易被诱惑,我的这位同事就是这样,他在我们单位总是领导新潮流。电脑他是第一个买的,等我们家里有了电脑,他又用上了笔记本电脑,虽然是二手货,但他总是比我们新潮,没有办法。多年前,他第一个买了PB机,我们有BP机的时候,他已经拥有手机了,我们没有不羡慕他的理由。在我们花大钱买手机的时候,他又瞄上了二手手机,花极少的钱能买到很好的手机,这又领先了我们一步。

          我的手机像一个过时的妇人,魅力大打折扣了,我对她的喜欢程度也必将随之大打折扣。加上同事的怂恿,我决定去买一部二手货。

          第二天,我动摇了,上班的时候,我闭口不提买手机的事情。同事觉得有些奇怪,他终于忍不住了,来找他。我突然觉得我不应该买二手货。这种手机来路不明,说白了就是偷来的。我买这种手机,就成了小偷的同谋和帮凶,就是鼓励小偷把手伸进别人的腰间,就是助纣为虐。我把这种想法说出来的时候,同事很惊讶,然后放声大笑。你搞错了,他说,这种手机进货渠道不一样,所以才便宜,哪像你想的那样。他也不愿意承认这种东西是偷来的,他知道我不能接受,一时也说服不了我,所以他回避那个问题。他越是回避,我越要提出这个问题来,不是要刺激他,而是想驳倒他,为我不买二手货也为我的出尔反尔找个有力的理由。

          他终于生气了:就算是偷来的又怎么样?你不买也不能阻止这种行为的发生。

          至少我良心上过得去。

          得了吧。再说了,你只要花一百多块钱,就能买一部比花两千多块钱买的手机还要好几倍的手机,你还想怎么着?

          我无语。

          你看看你那手机,破破烂烂的,昨天我拿你的手机,根本听不清啊。

          我的手机有四个地方掉漆了,我用女儿的贴花粘在上面装饰一下,真有点破破烂烂的味道。经同事一点,我又想到手机那蚊子哼哼似的声音,买二手手机的念头重新涌上心头并占了上风。不就一百多块钱嘛,权当被小偷摸走了。买。

          我和同事坐车去了县城。路上,我很感激那位同事,他是个热心人啊,你说他凭什么要帮我买手机,他也是为我着想,再说了,他又不是卖二手手机的。

          

          下了车,没走几步就到了,这里并排全是卖二手货的小店。跟同事来到一个小店,我们到的时候,刚从里面出来几个青年人,手里摆弄着手机,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唔,看来生意不错。柜台里面放了许多手机,各种款式,应有尽有,看上去都是八成新,价格在二百元上下。我要同事买的那种手机,可惜没有货了,那位小姐随手拿了几部手机供我挑选。说句不好听的,每一部手机都像妓院里的女子,向我频频放电,展示她们的妖媚。我相中了一款波导牌手机,有八成新,屏幕比较大,还是滑盖的,轻轻一推,就打了盖板,手感很好。另外,它的功能比较多,也能满足我好玩的心理。关键是通话质量,我把我的手机卡取出来,换上,然后,同事让我打给他,他迅速地跑到了离我较远的地方。这部手机的声音不如同事的手机响亮,但还算清晰和圆润。我又试了其他几部手机,都有缺点和不足,不能令我十分满意。最后,我还是选中了那款波导手机。同事挺身而出,帮我讨价还价,小姐不松口,她答应给我一个充电器,还给我一个内存卡。我也不好说什么,就用一百五十块钱买下了。

          小姐说,如果不好使再来换。她的意思是,玩够了就来换新的,只付一次钱就可以了。我想,这倒不错。

          回来的路上,我玩着“新手机”,再看原来的那部手机,怎么看都不顺眼,我决定从北京回来就把旧手机送给刚上初中的儿子。同事很高兴,似乎他做了一件有益于人民的大好事。他说,我从今往后再也不买新手机了,把二手货进行到底。我向他投去赞许的目光,他总是那么有新意。我觉得我和他一样,已经成了二手手机的消费者,成了他的同谋。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把二手货拿出来给老婆看,可是她对我的做法很不以为然,她对我换手机一直持反对态度,我多次提出再买一部手机的要求,她都要说出许多理由阻止我,就像有的时候她拒绝和我做爱一样,总能找出一些理由。我不理她,货都拿到手了,唠叨个屁呀。我兴致勃勃地查看波导的各种功能,想尽快地掌握它。

          这手机是被别人用过的,我靠,这不是废话吗?我是说,从手机的样式看,用过它的那个人一定是个男人,我对它原来的主人当然是一团模糊的印象。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从事什么职业?长什么样?性格如何?多大岁数?是工厂里的工人还是部队的现役军人?是在校大学生还是已经富起来的农民?是大学教授还是摆摊杀猪的?是某地黑社会的老大还是某县公安局局长?是省长还是部长?我喜欢做出种种猜测,对未知格外有兴趣。我觉得上述的种种可能都是存在的。不过,当我翻看里面的短信息时,这些问题似乎可以清理出一些蛛丝马迹了。它原来的主人极有可能是一个很平凡的人,手机里存了许多短信,我一条一条翻阅,失主可能是W城人,因为许多话的最后面带有“唦”,这是W城方言。看来这部手机是在遥远的W城一位市民兜里偷到的,也许是W城那位市民来我们这儿被本地的小偷偷了。发送和接收短信的时间大都集中在2007年初到2008年5月这段时间,由于这些短信内容繁杂,在这里,我只好向读者简明扼要地介绍一下。手机的主人开始是和一个女孩子交往,那时,手机里都是情意绵绵的话语,后来,他们的短信开始涉及婚嫁和房屋装修方面的事情,什么木料啦,黄沙水泥啦,还有木匠啦,家具啦。接着,他们结婚了,是在一个叫大富豪的酒店摆的酒席。再后来,他们的孩子出生了,他告诉父亲,他给孩子取名叫春生。后来,手机的短信多是和另外一个女人有关,很明显,这个女人肯定不是春生的母亲,短信内容比前面那些还要缠绵,甚至有海誓山盟的表露。我不知道春生他爹这么短时间里为什么会移情别恋,也搞不懂为什么把这些短信都储存起来并不删除它们,不怕他妻子看到吗?短信先介绍到这里吧,因为实在太多了(看来短信储存量很大),我没有看完,就带着它登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

          睡在卧铺上,一路上,它打发了我的寂寞。闲着没事儿,我接着读那些短信,像看一部长篇小说。我很关心故事的结局,但又不想一下子看到结局。我希望能延长阅读的快感,让那个结局来得慢些,再慢些,就像这趟火车,永远开下去,不要到终点站。我有点庆幸,如果不买这部手机,我永远不可能知道天底下还发生了这样精彩的故事,我甚至开始感谢我的那位同事了。一百多块钱买了一部手机,外带一部有点朦胧还有几分悬疑的爱情小说。说它朦胧和悬疑是因为后面的短信我要经过猜测和推理才能看懂,看了发送的信息还要再看接收的信息,这样才能对接上,阅读的跳跃把我折腾得非常疲惫。用一句时下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典型的婚外恋故事,遗憾的是,它是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因为小偷下手早而没有让这个故事发展下去。我是说,没有在手里上延续下去,生活中,它肯定有了一个了断的。那些短信都是情意绵绵的话语,是用心写成的,而且很有几分文采,并非那种相互转发的短信(据说有人专门写那种东西,我觉得那些文字有些矫情,很肤浅)。我开始对春生的父亲有了好感。

          来到北京,我买了一张当地的卡,便把两部手机塞在屁股后面的两个口袋里,用老手机发短信,用二手货打电话。有两部手机的感觉还不错,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一个像老婆,一个像情人或者二奶什么的,放下这个,又拿起那个。

          我打算将一些短信从手机里删除,手机是我的了,那些短信就与我无关了,我既然阅读完了,也就没有必要让它们存留在我的手机里。当我找到“全部删除”就要按下“OK”键的时候,突然有些不忍,不知为什么,我如果删除这些短信,它们将彻底地,永远地消失,我犹豫了。就像当我看到一只怪模怪样的虫子在地板上快速爬行,我立刻产生的念头是上前一脚踩死它。在我踩它的时候会想,我要让它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吗?它毕竟是一条生命啊。正在犹豫的时候,虫子不见了踪影。还有,我在电脑前清理回收站的时候,当我找到“清空回收站”,准备按下鼠标时也会犯嘀咕:这一下所有东西都没有了,那些文件里万一有的东西是我需要的,一旦删除,岂不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所以我的电脑里有许多垃圾,一直没有删除。我决定不删那些短信了,一条也不删。可是,就在这时,我一不小心按错了一个键,按下了“转发”键。等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短信已经“发送成功”。

          

          某人的手机响了,他打开一看,是一条短信息:黄沙和水泥准备好了,你联系车子来拉吧。三哥。咦,奇怪了,三哥的这条短信息是半年前发给我的,现在他早已住进了新居。再说,他的手机出差时不是让人偷了吗?这个手机号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一看就是外地的,这么说来,发这条信息的人现在持有的手机肯定是三哥那部丢失的手机了,说不定正是那个小偷……

          我发错了短信后立刻想象出这样一幕情形。我的想象力一直很丰富,这让我徒增了许多烦恼。实际生活中的情形极有可能是这样的,那个接到短信息的人立刻与三哥联系了,三哥说,你打电话给他,问他,看他怎么回答——这可能是我的想象,更可能是事实。因为就在这时,仿佛为了印证我的想象,我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

          一定是那个接到信息的人打的。我一看电话号码,正是刚才那个,我不敢接,我让电话响了许久。不接并不能阻止对方的好奇心和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的决心,他打了几次,我不接,他后来改发短信了,一共三条:

          你是谁?这波导牌手机是你的吗?

          我三哥丢了手机,是被人偷走的,你不会是小偷吧?

          为什么不说话?我会去移动公司查个水落石出的。你等着。

          我确实害怕了,这要是让他缠住我怎么办?我对那个人的情况一点儿也不了解,这就意味着一切皆有可能,说不定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再说,毕竟我是买了二手货,手机是人家的,真理不在我这一边,我理亏,我心虚,我没有底气。我不接电话本身就证明了这一点。可是我又想,他从移动公司能查到我的地址吗?是不是哄人的?再说,他能为了一部破手机千里迢迢地来我这儿吗?除非他的脑子出了毛病。

          我突然想到,这部手机是我在北京刚买的卡,没有用户名,他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查到我,这下我放心了。

          过了一天,那个三哥也就是春生的爹亲自找到了我,他打电话来,我看见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但不是昨天那个人(那个人的号码我已经记得滚瓜烂熟了),我想可能是北京的朋友吧,于是就接了。对方的口音我听不清,但“手机”“波导”“唦”几个字眼我听清了,我赶紧挂断了。我想给他来个拒接,这样手机短信就会自动退回,我就不会受到任何干扰了。可是,我最终还是没有设成拒接,我觉得相隔千里,他奈何不了我,看看他的短信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三哥开始锲而不舍地给我发短信了。这些信息让我知道了三哥和这部手机的故事,像刚才一样,我不可能一条一条地在这里为你讲解,只好用归纳的方式做个粗略的勾划。

          原来,这位三哥真的是W城的一位市民,比较年轻,今天三十来岁。他在一次出差B城的时候丢了手机,而我在N城,这个小偷在第一老现场作案后竟把手机卖到了第三座城市,这事真有点儿费解。三哥对这部手机非常珍惜,理由并不是它多么贵重,多么好使,而是由于这部手机是他心爱的女人也就是后来那位女人为他买的,而保存在手机里的这些短信,是他和她婚外情的见证,记录着他们共同走过的一段路程,所以他一直没有删除这些信息。正像我猜测的那样,他与妻子离婚了,直接原因就是这些短信,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他一开始就不喜欢那个女人,这桩婚姻是父母之命。他爱的是另一个女人,也就是给他买手机的那个女人。他一直爱着她,上帝成全了他们,她后来也离婚了,他们如愿地结为夫妻。可是手机却意外地丢了,三哥很难过,可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还能找到丢失的手机,找到丢失的短信,手机的失而复得对他来说,真是一件非常值得庆幸的事。

          

          三哥用发短信的形式讲述着他的爱情故事,终于打动了我。我的经历和他几乎一模一样,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手机不过一百五十块钱嘛,为了他们的爱情,我立刻决定:把这个爱的信物还给三哥。我拨通了他的电话。在电话里,我介绍了手机的情况,这也进一步证实了手机的主人确实是对方。我说,把你的地址告诉我,我把手机完璧归赵。他说,你真够义气的,如果你同意,我去你那一趟,我们见个面,交个朋友。

          我们各自坚持自己的做法,我不想把事情复杂化,说实在的,对他这个人我还不能完全相信,我觉得寄给他是比较简洁的办法。但是,好奇心还是让我同意了他的主张:他来我这里,我们见面,交个朋友。

          这真是一个很好玩的故事。一部二手手机,一条短信,一个男人的爱情故事,两个城市里的陌生人成为一对好朋友……

          可是,为了稳妥起见,去车站接三哥的时候,我叫上几个哥们和我一起去,让他们躲在暗处,见机行事。

          这天,我去车站接三哥时兴致勃勃,有点儿像当年秘密接头的地下党。来到出站口,我大老远地就认出了三哥。他事先告诉过我,他穿一件深色短袖汗衫,牛仔裤,白色旅游鞋,个头一米七五。但我还是不敢确定就是他,我想,再等等,看他如何行动,他找不到我就会主动与我联系的。我想起某部电影里地下党接头的情形,觉得太好玩了。果然,他迟迟不见我的身影,就拿出手机,按了几个键,然后把手机捂在耳朵上。我等待着口袋里手机的响声,可是,没有。我很纳闷,一摸口袋,天哪,手机没有了。再翻另外几个口袋,都是瘪的。我赶紧躲挡住脸,一头钻进了人群。

          我那个波导牌手机再次被偷,我不知道下一步怎么办。

          可以肯定的是,我和三哥的故事到此结束了,同时,另一个故事开始了。

        文章来源:江苏网络电视台 责任编辑:高赛 【打印文章】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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