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远心,在内蒙古大学汉语言文学系任教10年,她曾开过一门《现代诗歌美学与创作》通识课,我曾被邀请去讲过一堂诺奖诗人德里克·沃尔科特的《白鹭》,学生们接受和理解得好,反响还不错。我一向认为,在大学里开展现代诗的普及课很有必要,从根本处讲,学生们获得的是一种审美上的教育直观——“中文之美”。远心调往南京一所高校任教,教学之余,仍有时间和激情投入到诗歌创作上来,这部诗集《我命中的枣红马》就是她的最新成果。
“马”作为一部诗集的主题,而且作者还是一位女性,这一点远心足够让她的新朋老友惊得目瞪口呆。说到写马的诗,最着名的一首要属布罗茨基的《黑马》,“黑马”的神秘形象在一种极具视觉冲击力的修辞下被表达得惊险而淋漓尽致;还有罗伯特·潘·沃伦写过的一首关于马的诗,叫做《野地里的死马》,有着鲜明的死亡美学呈现;以及具有核爆效果的艾特温·缪亚的《马》,那首诗写了一群“奇怪的马”,被T·S·艾略特大赞为“原子时代的伟大而可怕的诗篇”;大多数人都会从这三首诗中读出一种殊绝的遗世独立感。和他们这样的大诗人相比,远心写马,除了保持崇高(含悲剧性)的意象统摄性特征,视角的焦点不再对准一匹马,而是各种马,就是虚一而实多。
结合历史、地域和民族生存、生活的角度看,马对游牧民族的意义重大,但进入现代社会(当代生活)后,在某种意义上,马的实用价值又大大地降低,马甚至成了某种反英雄主义的象征。很长时间以来,竟然没有人会严峻地提出一个疑问:马的存在意义何在?如果有此疑问,我认为疑问本身包含了一种深切的省察,远心表现出来的态度最为真诚,她的诗集《我命中的枣红马》可以视为一个发乎情感的回答。
一直以来,绝大多数的内蒙古诗人们延续着这样一个观念性的传统,就是信仰自然主义的诗歌写作,我们也可以将之视为一个(一群)诗人的立场。但它的现代性明显要差些。诗的现代性在何处?如果我们必须在此讨论,我认为,至少有两点是不能回避的,一是诗对现实介入的广度,二是诗对灵魂介入的深度。那么,问题就来了,远心在诗集里展示的那些诗,是否是以对现实的反映来完成诗的现代性的?
按西奥多·阿多诺的说法,“只有那种能在诗中领受到人类孤独的声音的人,才能算是懂诗的人。”既然将马的命运和人的命运联系起来,上述问题的答案就很明确了,远心的通往灵魂的写作可视为内蒙古诗歌在现代性方面的范例之一。
在整部诗集中,起领衔和压阵作用的《我命中的枣红马》是一首充满想象力的诗,我甚至从中嗅到了布罗茨基《黑马》的神秘气息,也就是说,远心以她饱满的情感在这首诗里同样发挥了她的语言技艺和修辞天赋,如“曾经的黑被你眼底的风情镀亮/早霞和夕阳烧融你金色双翅”这样的句子;也不乏细节性描写,如“青髭略浮在唇上,唇线微微翘起”。当我看到“一匹野马的魂灵注定与无边的野草共生”这一句时,我就将“枣红马”视为远心的精神自画像了,所以她这首诗在某种意义上超越了这部诗集中所有的诗。
远心的这部“马”主题诗集让我想起诗人安琪即将出版的一部诗集《内蒙古诗篇》,她们出人意表的表现的确令我惊讶,两个非内蒙古籍的诗人(而且是女诗人)对内蒙古遍地的诗意发现是不是对内蒙古的本土诗人有所启发呢?马是内蒙古这种边疆地区的常见之物,虽然有很多诗人写过,但像远心这样规模性创作的还很少,她是一个“再也回不了故乡/灵魂漂泊在这壮美的草原上”的人,套用诗人王家新曾谈过的一种人与诗的内在关系,就是“诗与诗人的相互寻找”。
通读完这部诗集,作为诗人的远心给我最大的印象她竟不像一个诗人,更像一个极尽调色技艺的画师,也就是说,比起写马,她更擅长“画”马;这种“画”,当然是她在展示她的语言天赋。例如《银色的嘶鸣》里的“黑马”,“我碰到黑马的嘴唇/在九眼桥边,黑色嘴唇微张/比黑色眼睛更柔软”;《受惊的小黄马》里的“小黄马”,“小黄马猛往母马肚皮下钻/母马转着身子踢起一圈尘土/把小马围在圆圈里”;《泪水洒落薄雪晕染的草原》里的“马群”,“马群散落着,像农村那些插手而坐的老人/有的在石头上,有的靠着墙/有的趔在一旁/马头长鬃挡脸,黑毛梳理茫茫细雪”;还有很多不再列举。至少,和远心从前的诗相比,她现在更信任来自修辞的力量,她给马“画”像,无论马的外观还是内里,在细部上都装饰了流苏般的,独到、明晰而极具造型感的比喻。
作为给马“画”像的延伸之处,远心必然非常倾心内蒙古的自然地理——也是内蒙古诗人最信任的诗意铺展的场景;似乎诗的本质也应如此,人类对自然之美的一种向往,表现在了她出自心灵的太过猛烈的热爱和迷醉之中。不过,写内蒙古尤其是写草原的诗大多数都走向了平淡无奇的程式化,远心也不例外,诸如《娜仁的蒙古包》《云端的克什克腾》《伊敏河在等待》《莫尔道嘎森林》《雅鲁河漂流》《遥远的达赉诺尔》《劲风吹过哈撒儿古城》之类的太多了。我倒不是说这种面向自然的抒情方式不可取,而是对远心这样的诗人有一种期待,那就是,即使是面向自然的诗,也应将具有痛感的现实生活写出来,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千人一面的边地风光的展示上。
以《我命中的枣红马》这部诗集为例,我可以将远心在表现层面上的特点简单归纳出三点来,分述如下:
激情大于热情,激情独立于热情。远心个人在文本和生活上的表现是一致的,她对内蒙古的热情有时近似疯癫,这是灵魂上的事;但她的激情——“我执”这一块的理性人们是在她的诗篇里发现的,她的表述方式或如繁花盛开或如狂风大作,多壮美而决绝,如《漂泊在壮美的草原》一诗所写的那样:“我再也回不了故乡/灵魂漂泊在这壮美的草原上/一片薄云就能覆盖我的尸身/在群山顶上风葬”。
英雄主义大于现实主义,现实主义混迹于自然主义。远心将马的肉体与精神巧妙而放肆地理想化了,在远心的心目中,马是丰富的也是完美的,天才诗人一般——“永远活在17岁到19岁/你是天才诗人的一生”(《春风和煦的夜晚》);更是傲慢的英雄,“几乎没有可能/让一匹野马入厩”(《厩中》);但这会给人一种空洞、高蹈和恍兮惚兮之感,而受到缺乏现实性的责难,事实上,远心的现实主义是明显的,绝大多数诗篇都指向了个人那种无所适从的困境——故乡/他乡,出走/返回,去留之间,“我是传说中的吉普赛人”(《风中的云鸟》),她心灵纠结的地方只能用自然主义去消解。
误解大于理解,理解转化为诗。远心的诗,经常会遭到一些质疑和指责,比如说,她的某种角色代入感太强了。这种误解的前提是针对她的暧昧的自我确认——来自身体的外观服饰和来自文本的模具式语言感;这个问题涉及一些伦理性的情感原因。但远心显然痛切地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被动性,她主动地建立起一种个人的介入诗学(她不是旁观者),来阻挡针对她的那些偏见和质疑。
至于在这部诗集里展示出来的结构形式和修辞技艺,我认为远心是充满了想象力的,而且她的想象力极其凌厉,诸如“命运中那座一定要走过的铁锁桥/被风吹打得叮当作响”(《大地伴随最后的霞光入眠》),“风大得要吹起地皮”(《风大得要吹起地皮》),这样的句式确给人一种耳目一新之感。特别需要谈到的一点就是,《我命中的枣红马》是一部激情之诗也是一部桀骜不驯之诗,远心正在摆脱那种用观念符号来写作的积习。比如,以前的人们总会写寻找骑手的马,而在远心的视域里,马既不需要围栏也不需要骑手。“跑出围栏的小青马/为了驰骋想象的草原/把身体的马厩腾空”(《跑出围栏》),这也是一个诗人对自己的灵魂要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