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晨骏作品
吴晨骏,1966生,1989年毕业于东南大学动力系,现居南京。着有小说集《明朝书生》,《我的妹妹》,《柔软的心》,诗集《棉花小球》,长篇小说《筋疲力尽》。
往事或杜撰 (中篇小说)
1
初到金城,马康吃住在丁枣家,白天一直睡到下午,醒来后就傻坐着,盯着窗户外冷冰冰板着面孔的楼房,等着丁枣下班。不用多久,他凭自己的好人缘,结识了丁枣的很多朋友,并且相处得都比较融洽。这一来他在丁枣家里呆不住了,他一睁开眼睛就往外跑,深更半夜醉醺醺地回来,也不和丁枣打招呼,倒头便睡。一个星期他至少有六天晚上在外面度过,看上去比谁都忙。再后来,丁枣大概劝他不要再酗酒,丁枣只是为他的身体着想,可在马康听来多了一层意思,他便觉得住在丁枣家不太方便,自己跑到金城边缘的富贵山一带租了一间小屋。一个星期天,我骑了一小时的车子到达他的住处,马康远远地站在叉路口举起他的右臂向我致意。他的小屋在一所院子里,马康推开院子的铁门进去,带领我朝院子角落走,顺便对坐在堂屋门口的矮凳上晒太阳的老太婆打了个哈哈。我一跨进马康的小屋就闻到一股霉味,小屋的门背对阳光,阴暗潮湿。地下和床上散乱地扔着些书,其中最醒目的是一本打开后摊在一堆书顶上的塑料封面日记本。马康告诉我,他搬来后向别人要了一张旧床和几把旧椅子,现在算是安定了。
冬天的天气干燥清冷,马康搓搓手,划根火柴点燃墙角的酒精炉,放上一只铝锅,片刻铝锅的盖子里就发出了水烧开的声音。“黄兰这几天身体不好,她中午过来,我特地买了一条鲫鱼烧汤,给她补补身子。”黄兰是马康的女朋友,过去她谈了无数次恋爱都不成功,马康的出现给了黄兰新的希望。对马康来说,黄兰也是他滞留在金城的极好的理由。给黄兰烧汤的马康不可能知道他们的这段恋情只能维持半年,随后他们就各奔前程,失恋使马康变得讨嫌,他一度成为人人喊打的角色,再没有他刚来金城时大家对他的尊敬。我来马康的小屋拜访时,正是他和黄兰关系的最高峰和最甜蜜的时期。他对我讲了他和黄兰如何一见钟情,他的追求如何锲而不舍,铝锅里鲫鱼的香气仿佛是他们爱情的证明。他正陶醉在自己的幻想中时,黄兰敲门了,我看到的是一个俗气中带着朴实的高个子女孩。马康把黄兰脱下的大衣接过轻轻地搭在他的被子上,这是整个房间唯一干净的地方。他从书堆里抽出一张报纸抖了抖铺在床沿,让黄兰坐在上面。我和黄兰谈了一会天气,马康用两块脏布裹住铝锅的把子,把锅端到半空,吹熄了炉内的火,重又把锅搁在炉子上。他做完这一切对我说,他要和黄兰出去一下,让我等在屋子里。“这里的书你随便看,”和黄兰走出屋子时,马康用手向屋子里画了个圈对我叫道。
我一时无聊,又不想到院子里去,怕被那个晒太阳的老太婆看到,便拿起马康的塑料封面日记本。我听到院子里一连串的鸡鸣,刚才我进院子时并没有发现鸡和鸡窝,我疑惑鸡鸣是从其它院子里传过来的,这一片人家的房子挨得都很近。我微微有些恍惚地掀开日记本,在它里面记录的无非是一些流水帐,像某一天干了什么事,见了什么人,买什么东西花了多少钱等等。从这本帐簿上可以了解到马康的经济状况一天不如一天,越来越窘迫。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能买鱼给黄兰吃,确实是让人感动的。他们两个从外面回来时,脸上都泛着一点红晕,这个寒冷的小屋顿时也增添了不少温暖。而我也早就把日记本放回了原处。马康把铝锅里的鱼和鱼汤盛了一大碗端给黄兰,用剩下的汤掺上水煮了一锅面条。黄兰边喝鱼汤边向我看,正好我这时也在看着她,她马上低下头专心致志地喝汤,她的一缕发丝飘覆在碗上。“啊,鱼汤下面条,口味真好,”马康咂着嘴,仿佛他的口水快要流下来了。马康和我一人一碗面条,锅里还留了一点,等黄兰喝完鱼汤之后吃。吃过面条,在他们两个情绪的烘托下,我也愉快起来,一扫刚才我在这个小屋独处时的郁闷。马康把碗筷统统摔进铝锅,黄兰坐在床沿的报纸上,上下嘴唇一鼓一鼓的,我猜她是在用舌头剔去牙缝里塞进的鱼刺。
这一段时间,我自己也经人介绍,认识了我现在的妻子张华。那个晚上我与张华告别后,骑车去丁枣那儿,在半路上跌进一个大坑,脸部正好磕在坑口上,鲜血直流。这个坑是道路施工后留下的,周围没有任何明显的标志,一到黑夜,它就成了捕鼠器一样的东西。我掉下去之前,很有节奏地蹬着自行车的脚踏,哼着曲子,头脑里想着即将到达的丁枣家里的灯光,在他家的灯光下,我们可以就某个关于诗歌的问题彻夜长谈。可是一秒钟的功夫,眼前一黑,我的境况完全改变,我从一个健康的人变成一个满脸是血的人,从一个轻松的人变成一个需要人帮助的人。我听到我的头顶上人们的说话声和脚步声,一个小女孩拽住我的胳膊把我从陷在坑里的自行车上拉起来,我睁开左眼(右眼皮被划破,难以睁开),看到黑压压的一群人把我的自行车提上路面。他们把自行车交到我手上,等我站稳,就一下子散去。我环顾四周,整条街上就剩我一个人。我再也唱不了歌了,骑不了车了,我推着同样遍体鳞伤的车子,一步一瘸地走。大街在静止和暗淡的月光下延伸。当时我竟无法确知我脸上的伤情到底到了哪个地步,我的伤口一片麻木,除了我能感到血在我脸上的流动。所幸的是,这里离丁枣家已经不太远了,不久,当我在丁枣家楼下向上含糊地高喊丁枣的名字时,我的声音里满含着恐惧和一种并非来自我体内的茫然。
丁枣和马康、陈力很快下了楼。丁枣走在前面,马康和陈力搀着我的两边,去附近的医院。我在楼下喊的时候,马康和陈力在下围棋,厮杀得正过瘾。以致他们两个搀着我,还在激烈地争论他们的输赢。他们一直吵到医院,在拍医院的大门时还在吵,在我向值班医生悲伤地叙述我发生的意外时,他们仍在吵。我躺在病床上,医生给我打破伤风药水,给我清洗口腔,给我的伤口缝针,用一块白纱布将我的下巴和两颊裹起来,这一切做完之后,我听到他们两个还在对他们下到半途的那盘棋耿耿于怀。只有丁枣一个人始终关心着整个医疗过程。从医院出来,陈力要回去陪老婆,他对马康丢下“下次再战”的威胁后就回家了。这天,以及以后的几天中,我只得住在丁枣家,我这副惨样无法回我单位上班、回我的集体宿舍睡觉了。这几天马康看护着我,帮我洗脸,喂饭。白天丁枣去上班,我和马康呆在房子里,我坐在地下临时铺的一张小床上,马康围着桌子和书架转悠。第二天,我恢复了对疼痛的知觉,我的脸部只要稍微有一个表情或稍微有一个动作,就像被火烤的一样疼。在治疗前我还能张口说几句话,这时我一句也说不出,我要是有话,就拿笔写在纸上给马康看。信纸和笔放在我手边。除了写那些正经的事情,比如“饿了”、“撒尿”、“喝水”、“大便”、“看书”等等,我还在纸上面画些污七八糟的图案。我还给马康画素描。我没有一点绘画基础,只是随便瞎画,不时地看马康几眼,然后在纸上涂一笔。刚开始,马康没注意到我在画他,仍旧旁若无人地在房间里散步。可是我看他的次数多了,他有所警醒,便停下来,把头向上翘起,摆出一个姿态,注视着我。
有次我在纸上画着画着,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便把马康的肖像画撕掉,在一张空白的纸上写下“麻烦你去叫我的女朋友过来”,递给马康。马康接过纸,在我的字下面写:
你女朋友的名字──
她的家庭住址──
我在第一条横线后面填了“张华”,第二条后面填上“青岛路2102号”。马康便迅速出了门,丢下房间里的我,虽然下午的时光催人入睡,我却由于脸上的疼痛,不能将眼睛合上。我必须睁着眼睛,即使只睁着左眼,我必须看着房间里的墙壁和家具(即使它们千篇一律,灰暗陈旧),以便转移我的注意力,忘却我的疼痛。两个小时后,马康带着张华来了,我一见到张华,或者张华一见到我,我就隐约意识到张华在一本正经的外表下强忍着笑意。我的模样大概是非常可笑的吧。马康对张华介绍说:“他现在不能开口讲话,你要和他说话就写在纸上。”我听马康说完,就连忙摇头。马康把脑袋伸向我,眨巴着浑浊的眼睛。我在纸上用笔狠狠地写了几个字:“你错了!”马康又朝我猛眨了一顿眼睛。我接着写道:“我说不出话,但我的耳朵可没聋,我能听见你们的说话。”张华看我写完,这才拼命地笑起来,把刚才一进门时压抑住的笑,也一下子全部笑了出来。等到张华笑完,马康这才显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拍拍自己的前额,但他没有笑。晚饭的时候,丁枣下班回家,由张华掌厨,这个晚饭搞得很丰盛,他们都吃得很快活。他们这种对美味佳肴的满足与我无关,我只能用菜卤泡饭吃,我嚼不动素菜和肉类。不过经过这次摔伤,我与张华的关系亲密了不少。古人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就是对我这样的人说的。
我的伤口愈合之后,单位突然忙起来,我乘单位的汽车全省各地到处跑。偶尔回金城,也只有几天的功夫,只够我用来和张华谈情说爱。再次见到马康,已是来年的春天。一见面,马康就对我说他要搬家。“你不是住得好好的吗?”我问。“房东有事没事总来敲我的门,一会儿叫我注意卫生,一会儿叫我安静不要吵他们,一会儿又嚷着要提高房租,”马康在丁枣家里的灯光下,对我诉苦,并让我明天和他一起去寻找房子。第二天我如约来到马康的小屋,我进院子时,房东老太婆正站在院子中间,摆弄一串风干的萝卜干,她用异样的眼神盯着我。这个老太婆比我上次见到明显地老多了,根根白发竖在脑袋上,弧度很大的驼背使得她看人时不得不把头昂起,像古希腊运动会上的铁饼运动员。我推开马康的屋门,一股熟悉的霉味和臭袜子味,就直冲我的鼻子。马康刚刚起床,他一只手提着牙刷,另一只手在使劲挤一支扁扁的牙膏壳。“马上就好,你随便找个地方,先坐下休息,”他抚慰我说。我谨慎地坐在床沿,听着屋门外马康无比响亮的刷牙声。我的目光被他床头旧椅子上的一个小镜框吸引过去,上次来的时候,这个镜框还不存在。镜框里嵌着马康的照片:他肩挎背包,蹲在一处长满树木的小土丘下面,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
马康洗漱完毕,我俩沿着城郊的小路往前骑车。首先到达的是一潭现已废弃的湖,湖边聚集着一大片农舍。这些农舍的地势大都比较高,几乎每家的房子前面都有一条小沟往湖里淌着污水。在春天和煦的阳光下,这些石灰剥落的房子和汩汩流淌着的臭水沟连成一体,形成了某种让人兴奋的景象。我和马康把车子停在路边,挨家挨户地询问有没有多余的房子出租,但结果是,要么房租贵得马康难以承受,要么房子的质量太差,像猪窝一样用草席盖成。其间,我们在去一户人家问房子时,差点出事。那户人家被周围的房子包在里面,我们七拐八弯地绕了进去,还没来得及见到那家主人,一条大黑狗就朝我们猛扑过来。我和马康撒腿便跑,那条狗狂吠着跟在我们后面追赶,此时我们顾不上那些矮树枝刮破了裤子,顾不上鞋子踩在水塘里,溅得一身泥巴。我只感到风在我耳边呼呼直响,恨不得自己脚下是一望无际的柏油马路。我以往对农村田园风光的向往,此时在我的心中消失殆尽。要不是那家人出来吆喝住那条狗,恐怕它还要一直把我们追下去。马康一边喘气,一边问那个吆喝狗的中年人是否有多余的房子,那个中年人打量着我们,坚决地说,“没有。”然后就弯下腰摸了摸狗的头,身子缩进屋里,鲁莽地把他家的门关上了。我想,这个中年人大概把我们看成小偷了。
我们回到停自行车的地方,骑上车子,路的两边是长满青麦苗的田野。渐渐地路旁的田野不见了,而代之以两排整齐的房屋。我们骑到一个小集镇上了。两排房屋的前面,零零散散地摆着几张肉案和几只装满青菜的箩筐。衣着打扮稍微体面一些的妇女在肉案和菜筐前来回巡视。我和马康先后跨下自行车,问一个卖菜的农民,才知道这个集镇叫苜蓿园。我们走完了这条小街,也没见一个可以向他打听房屋信息的闲人。在街的十字路口,我看到对面屋顶上一个工人在修房子,便指给马康看。马康拉开嗓门对那个工人吼道:“师傅,你知道附近有房子出租吗?”那个工人停下手中的活计,对我们说:“租房子的?你们等一等,我干完就带你们去。”我们把自行车打住,马康说:“抽根烟吧,等等他。”我抽着烟,看到屋顶上的那个人仍在不紧不慢地干活。
其实屋顶上的人不是泥瓦工,而是那家的主人。我们抽了一根烟,又等了好长时间,他才来到我们身边,解释说,他家的屋顶漏雨,他趁今天单位休息,把屋顶修补一下。有房子出租的是他表姐家。“不远,就是前面那栋二层楼,”他用手向前面的半空中随便一戳,对我们说。我们被他领进一个院子,“三姐,三姐,”那个人亲切地喊道。屋子里没有任何反应。“三姐,你出来一下,这儿有两个租房子的,”那人仍然很固执地喊。这时从一间偏屋里走出一个半老头子,歪着头问,“干什么的,嗯?”领我们来的人问老头,“三姐在家吗?”老头朝楼上看了一眼,对我们友好地笑道,“刚才我还听到她奶小孩的声音,这会儿大概,嗯,我想。”领我们来的人打断老头的话,挥挥手,“我们上楼去。”听他的口气,好像楼上埋伏着一个连的敌人等着我们去收拾呢。楼上一字排着好几扇门,那人使劲敲着其中的一扇,“三姐,开门。三姐,开门。”他好像一面端着冲锋枪,一面在念“芝麻,开门”的口诀。不过他的这一招挺管用,门“吱呀吱呀”地向里打开。一个鼻梁边长着一只巨大的瘊子的妇女,睡眼惺忪地依在门框上。“怎么啦,小宝。”小宝一见到妇女,马上就像见到林中仙女一样,温柔地说,“这两个人想来租你的房子。”我暗地想,这个可耻的叛徒,经不住美色的诱惑,把我们出卖了。“我还以为什么大事呢,值得你这么大呼小叫的,”叛徒的结局往往是两边不讨好,“这几天,我家的房子都租出去了,不过,既然你们要租,”妇女停了片刻,她是在故意制造某种效果,“让我考虑考虑,这边倒有一间房子,”说到房子时,她特别强调了一下,然后将她的瘊子直对着我,“是你要租?”我摇头说,“不是我,是他。”妇女把马康拉到那间房子的门口,说,“本来这是我家的厨房,你要是急着租,我可以将就将就,在晒台上做饭。”她显得很委屈似的,哭丧着脸。只是,这种美人计是瞒不过我的。
“多少钱一个月?”马康问。我心中很恼火,马康这人太直爽了,被人坑了也不知道。“你说呢?”妇女经验十足地反问。“二十块,”我接过她的话头,但话一出口,我就有些后悔,我应该说十块的。“三十五块,少一分我都不租,”妇女说着把厨房的门拉紧,唯恐泄露了她的秘密,并摆出即使我们出四十五块她也不租的架势,把马康往楼下推。那个小宝的嘴角隐含着一丝得意,对他的三姐告了别,滑溜地绕过我们先走了。马康尽力稳住自己,不被那个妇女推倒,一边无奈地看着我。我还能说什么呢,最后的决定在于他,我陪他来看房子而已。现在由于马康的软弱,“三姐”已处于绝对的优势,我是帮不上一点忙了。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春天里,在这个万木复苏的时节,我应该在田野上散步,到树林里呼吸新鲜空气,我应该徜徉在小河边,与欢腾的小鱼和戏水的鸭子在一起,而不是忙着和这个工于心计的妇女讨价还价,耽误我的青春。
2
我的诗人朋友丁枣,现在在南方经营一家公司。去年五月我去南方,顺便看望了一下丁枣。我到达的时候,听丁枣说马康刚刚回家。马康在丁枣的公司干了半年,据说因为本人的懒散和与公司同事的矛盾,干不下去了。这样我就错过了一次与马康见面的机会,其实我与马康的交往在那次去苜蓿园租房子之后就中断了。我那时的工作相当繁忙,等我某一趟完成出差任务从外地回到金城后,朋友们告诉我马康已经离开金城,去向不明。朋友们还告诉我很多我所不知道的马康的佚事。他们是把马康作为笑柄来谈的,他们谈论马康时鄙夷的态度让我很反感,不过从我与马康的接触来看,他的性格中卑下的一面,不由得那些缺乏同情心的朋友不大肆攻击。就像一只瘸腿的狗总要多受些磨难,眼睁睁地看着其它的狗在它前面争夺骨头,而它只能一跛一跛地避到一边。张政就曾在一个人多的场合提到马康,我承认张政原本的意图并不带有恶意,他只是往马康的那条“瘸腿”上踢了一脚而已。有那么几个月马康和张政的弟弟张伟玩得很好,“很好”的意思是马康对张伟很好,张伟却不把马康当回事,或者张伟在变着法子利用马康。张伟这个人倒是蛮讨人喜欢的,待人礼貌热情,他的缺陷就是爱支使别人。一般人他支使不动,于是马康就成了他支使的对象,他以叫马康干这样干那样为乐。这其中最重要的乐趣不在于叫马康干张伟不能干的事情,而是在于叫马康干那些鸡毛蒜皮的琐事。这样张伟的优越感才能被张伟自己感知。一天下午,张伟睡午觉,马康坐在张伟床旁边发呆,大气不敢出,怕把张伟惊醒。张伟突然从床上蹿起来,来不及穿长裤就往厕所跑,把马康吓了一跳。接着从厕所里传来一连串震耳欲聋的巨响,马康对厕所里喊,“有什么情况吗?”只听到厕所里的张伟没好气地说,“他妈的,拉肚子。”马康关心道,“没关系吧?”张伟这时候无比愤怒地咆哮,“别罗唆了,不要打扰我!”随后又是一连串震耳欲聋的巨响。过了十多分钟,张伟从厕所出来爬上床后,就在嘟嘟囔囔地埋怨天气,埋怨伙食,埋怨厕所,埋怨马康。马康终于听明白了,由于拉稀,张伟用去了无数张卫生纸,把厕所的下水道堵塞了。张伟嘟囔到最后,从被窝里伸出半个头对马康说,“请你去把厕所疏通一下。”马康无奈地拉开厕所的门,一股恶臭熏得他差点晕倒,只见便池充盈着黄黑的液体,大有向便池外溢出的趋势。马康捏着鼻子用一根短而粗的棍子在便池里拼命地戳。有什么办法呢,既然朋友吩咐了,他就要去做。在马康看来,能替朋友做事是他的荣幸,他的重要性也就体现在这里。而且,替张伟想想,这么一个白净的人,也不可能干这种脏活。马康不顾一切地戳呀,戳呀,但黄色的液体就是纹丝不动。事情到了这一步,放弃是不现实的,马康除了拿着那根棍子绝望地戳,就再无其它选择了。这个时候,在厕所里的马康的脑子中,张伟消失了,金城消失了,他从来没有对别人透露过的他的所有的梦想都消失了。他的全部生命仿佛就是用来对付这些顽固的液体。就是这些液体侵犯了他,今天他马康就是要与这些液体为仇,直到把它们驱逐出便池。这个时候,马康多么希望看到一个洁净而明亮的、闪烁着诱人的釉光的崭新的便池。
张政说完了这个有关马康的故事之后,在座的朋友们都哈哈大笑。我当然也跟着笑了一通。这个故事的可笑之处在于它本身所具有的嘲弄和它本身的低级,再加上张政的绘声绘色的本领,我觉得玩石听了也会开怀一笑。在我们这个朋友圈子里,张政素有魔术师的美称,他能把死人说成活人,把不存在的东西说成已经发生的。比如一次他说他看到了星空中的飞碟,在夜幕上滑行,是如何如何的美和如何如何的让他敬畏。这其实是子虚乌有的,否则张政不成了星相学家了?朋友们越是对此提出疑问,张政就越是加以肯定,他总是对自己的谎言信以为真。偏偏在我们这些朋友中有那么几个,包括我在内,总在无条件地接受着张政的谎言,我想这也许就是魔术的力量。若是没有一大群迷信者,魔术就失去了它成立的基础。我们的盲从,更加滋长了张政说谎的欲望。他对我们说,最近有几十只甲鱼莫名其妙地爬进了他家,厨房、卧室的地板、墙壁上到处是张牙舞爪的甲鱼,他睡觉时也会被甲鱼咬醒。我们起哄说能不能带我们到他家去看看,搞个甲鱼大餐。结果可想而知。但张政辩解说,可能我们的到来,把甲鱼吓跑了。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我想说的是,我们对张政的过分纵容,最后伤及了我们自身。对这一点,我们始料未及。我们常常对自己说,朋友嘛,不就是图个开心,张政的魔术和谎言也只是我们开心的一个部分,何必想得太多。而张政却不这么想,他的行为总具有很强的功利性。他平时那些无聊的谎言,像飞碟和甲鱼之类,是为了消磨大家的意志,使人敢疑而不敢言,以便为他今后更大的谎言作好铺垫。春天时,他每个晚上都失眠,一方面因为他春情萌动,另一方面他正挖空心事酝酿着下一步的行动计划,为此他焦躁不安。
这一年夏天,张政一直和一个卖假药的郎中混在一起,他们的行踪相当诡秘,一时让朋友们揣摩不透。有一天傍晚,朋友丙坐在出租车上,看到张政和郎中手挽手漫步在通向中山门的街道边。就在这天晚饭后,张政来朋友丙家玩,朋友丙问到郎中的情况,张政回答说,他有很多天没见到郎中了,谁知道郎中现在怎么样了。“可是他明明刚才还和郎中在一起,”朋友丙告诉其他朋友说,“真搞不懂,他和郎中到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不能公开。不就是一个卖假药的吗,想当初在乡下时,这种人一抓一大把。现在到了城里,他倒成了稀罕物,一个宝贝。说真的,我看到那个郎中就不舒服。他整天鬼鬼祟祟,忙忙碌碌,我怀疑他在干什么不法的事情。张政老和郎中这种人来往,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朋友丁接过朋友丙的话头说,“话也不要说得那么绝对,也许他们就是在一起玩玩而已,这也没有可奇怪的,我们扪着良心想想,在我们这个朋友圈子之外,谁没有一个到两个玩得不错的朋友,这是每个人的私事,别的人不必太多地过问。郎中和我们交情不深,只见过次把次面,我们又怎么知道这人是什么样的人呢。况且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郎中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还有待时间来考察,不是我们这些外人可以妄加猜测的。张政作为我们的老朋友,我相信他有能力处理好他们的关系。”他们两个的论点摆出来之后,我们这些朋友就分成了两派,一派坚决拥护朋友丙,认为郎中是个需要大家密切提防的人,大家对郎中要保持应有的警惕,这里简称为“提防派”,而另一派则倾向于朋友丁,主要论据是儒家的中庸之道,认为对郎中应采取一种不急不躁的态度,以免使事态恶性发展,这里可以给这一派冠以“中庸派”。事实上,不管“提防派”还是“中庸派”,他们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张政照样我行我素,照样成天到晚和郎中打得火热,置朋友们的困惑于不顾,而且越来越故弄玄虚。他总是吞吞吐吐,掩掩藏藏,在我们问及郎中时,他就把话题引到最近报纸上的一些小道消息上,什么拐卖少女案了,什么农妇失恋自杀了,而郎中的真实面貌像紫金山里的雾霭一样不能明了。一次闭门不出许久的张政宣称,郎中研制出了一种新的中药配方“长命水”,能够延缓人的衰老,养护人的肌肤,经张政试用半月后,效果非常好。果然重新出现在大家面前的张政细皮嫩肉,容光焕发,双目炯炯有神,咄咄逼人。“中庸派”的首领朋友丁暗中给“提防派”的诸位使眼色,意思是,怎么样,郎中毕竟还是有两把刷子,不是一般的走江湖的。张政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玻璃瓶,就是医院为病人挂水的那种盐水瓶,瓶子里装了满满一下“长命水”,张政炫耀似地举着瓶子不住摇晃,发出沉闷的怪声。张政为了证明这一切都并非幻觉,果敢地拔出瓶口的软皮塞,“咕咚”喝下去一口,咂了砸嘴,就像他喝的是陈年佳酿。这一来,大家的好奇心被激发起来,每个人都跃跃欲试,想喝一口。可是张政缓慢而有力地将瓶口塞住,对激动的人们说,“走,到我们的车间去参观参观。”他的所谓的车间,其实是由他家的壁橱改造而成,空间很狭小,一次只能容纳三个人,很难想象他和郎中在这儿工作,并取得如此大的成果。我挤进“车间”,看到它的顶上悬挂着一盏小瓦数的白炽灯,此刻灯泡暗弱的光芒映照在一张桌子的表面。桌子上放着一些形状挺别扭的仪器和几十只盐水瓶。张政按参观的先后顺序,发给每人一瓶“长命水”。“就算是对最近冷落了大家的一个补偿,”张政微笑着说。朋友们个个怀里都揣着一只盐水瓶走出他家,一路上大家哼着歌,手舞足蹈,仿佛那“长命水”是能够医治百病的仙药,而它的制造者郎中,则是个百年不遇的救世主。我们把盐水瓶拿回家后,都像着了什么魔。以前我们对自己的长相和皮肤一点也不在乎,自从沾染上那瓶药水,我们每天都要照好几遍镜子,反复抚摸自己的面颊,看是不是发生了变化。朋友们碰到一起时,讨论得最多的是喝药水的感受。有的说它的味道像洗澡水,有的说像石灰水,有的说像米汤。至于药水的效果,刚开始倒是很明显,朋友寅曾经翘着大拇指由衷地赞叹,两天喝下来,困扰他多年的青春痘就无影无踪,解除了他的一大心病。朋友卯说,他的头上再也不生头皮屑了,并且他现在肠胃的消化功能比以前有所增强,吃饭特别香甜。
在朋友寅和卯成功的先例鼓舞下,我们对“长命水”更加迷恋,我们不自觉地加大用药的剂量,从每次喝一小勺发展到每次一碗,而且一天不喝,心里就难过。几星期后,在一个朋友聚会上,大家还没聊几句,就有人张大嘴打呵欠,昏昏欲睡。这个现象起初并没能引起大家足够的注意,但后来这种嗜睡的症状蔓延到每个人的身上,只要大家一见面,招呼还没打完,就纷纷找个地方睡起觉。于是聚会就成了集体睡觉。“事态已经相当严重,看来我们不能再沉默了,”当初主张提防郎中的朋友丙认定,嗜睡症与郎中一手炮制的“长命水”有关,“我们要想办法查明真相,为什么这种药水使人产生强烈的依赖感,一旦喝上就再也放不下了?它是不是含有麻醉的成份?现在我们上班也要睡觉,走在路上也要睡觉,谈恋爱也要睡觉。这样下去,我们的生活规律将得不到保障,或许更大的危险还在后面。张政给我们这种药水时,并没有交代它有负作用,我们要去找他论论理。”他的话极具煽动性,连很多以前的“中庸派”,也倒戈站到“提防派”一边。朋友们神情各异,七嘴八舌地向张政家走去。
我们沿着楼梯爬到张政家门口,他家的大门不见了。原来门所在的地方被用砖头砌好,抹上石灰,看上去和周围的墙壁一样平滑。也就是说,他家的门消失在墙壁之中。我们疑心是否走错了楼道,但这是不可能的啊。我们和张政是多少年的老朋友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们在他家喝酒、打牌、谈女人,我们情投意合,称兄道弟,我们几乎都不用记得他家的门牌号码就能摸到他家,怎么会走错呢?可如果不是我们走错,那他家的门到哪儿去了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敲开了他对门邻居家的门,邻居伸头说,“他不从这个门走了。”“难道这个六楼上还有其它的门通到他家?”我们问他。“不知道,”邻居摇摇头,接着又客气地补充道,“你们自己找找看,也许会找到些线索。”看来邻居对张政的情况也了解不多,我们本来应该早有预料的。也许我们的错误在于,以为只有从大门才能进到张政的家里。“从阳台上进去,”谁说了一句。朋友丙自告奋勇地推开过道的窗子爬出去,他扒着大楼外面的下水管,小心地跳到张政家的阳台上。其余的人也模仿他的样子,憋住呼吸,向外爬去。轮到我时,由于我长得胖,下水管被我的体重压得发出怪叫,吓得我悬在高空的双腿直哆嗦,幸亏一个朋友及时从阳台上拉住我,才避免了一场灾难。
我们站在阳台上喊张政的名字,可他家静静的,一点声音也没有,后面还有人陆续爬过来,密集的人群塞满了本不宽敞的阳台。大家交头接耳,有些人发出了无望的叹息。我趴在阳台边上,朝楼下面看去,在两栋楼形成的沟壑底部,几个小人在东张西望地走动。朋友丙吩咐大家,“注意了,不要喧哗,不要抖动,以免发生共振,把阳台站塌了。”随后,他拣起一块碎砖,敲掉阳台门上的玻璃,手伸进去,从里面拉开门栓。人群顿时有了一个排泄的通道,欢声笑语地拥进张政的家里。我们找遍了他家大大小小的房间,没见一个人影,只好散布在他家的沙发、凳子和床上,耐心地等着他的归来。很多人支撑不住睡意的侵袭,就地打起呼噜。外面的天空越来越暗了,最后变得黑黢黢的,风从阳台门上那个打碎了玻璃的洞口吹进来,带来一阵阵炒菜的油烟味。饥饿把我们这些人纷纷从睡眠中拽出来,突然有人说,“会不会张政搬家,不住这儿了?”这种可能性如果不能完全排除,那我们可就惨了。我们找不到张政,就永远解不开“长命水”之谜,永远无法消除它对我们施加的影响。朋友丙带领我们开箱倒柜,想搞清楚张政最近是否在这儿生活,有没有留下一些物证。我们把张政家翻了个底朝天,每个角落都有人作彻底的检查。这当儿少数意志薄弱者偷偷地打开张政家的壁橱,从里面拿出坑苦了我们的“长命水”喝起来。“这是什么?”朋友丙高举着一张纸,明知故问。看他喜形于色的样子,我们立即围过去。
“这是什么?”朋友丙又问了一句,环视了大家一眼,大家都目瞪口呆地望着他,然后他自己回答说,“一张纸。”他把纸摊在桌上,用手把它上面的皱折抚平,“确切地说,是一封信。只是没有署明抬头,因此我们不知道他是写给谁的。不过这也没关系,我们可以假设他是写给郎中,或者写给他远方的一个表弟。在信的末尾,你们看这里,写着一个日期,昨天的日期,表明他至少昨天还住这儿。我们要有足够的信心把他等回来。”我仔细读了这封信,大体上能记得它的内容。
前一次和你谈的事情,不知你慎重考虑了没有。我现在每月的津贴,加上个别朋友的资助(我不会让他觉得把钱扔到了水里,在适当的时候,我会为他向外界宣传,免费做个广告),日子还算过得去。至于我的伙食和营养,每顿饭自然少不了几个荤菜。我自从手上有了点小钱,和女孩子交往变得洒脱许多,不致像以前手头拮据的时候,请场电影也要犹豫再三。不是吗?关于那批货,我的想法是,现在我们生产的货肯定会有人要,至于我给谁,这就得看他出的价钱。当然我和你谈钱,并不说明我认为钱有多么重要。说实话,钱算什么,钱是垃圾,钱是狗屎,你(或者我们)要注意钱背后的东西,像名气啦,地位啦。等等。此外,你务必记着,对你已经拥有的方面,你要设法贬低,而对你尚未控制的方面,则要大力地鼓吹。这与一般人的思维定式正好相反,这就叫虚张声势。同时你也不能忘了最基本的常识,如打击别人,抬高自己。这些你可能早就了然于胸,勿须我赘言。让我放心不下的是,你实际操作的时候还没有做到理直气壮。这你能理解吗?比如,我们上次见面时,你说你不认识××,其实我知道你是认识她的。谁告诉我的呢?是你自己。你嘴上说不认识××,而你的表情却说你和××的关系非同一般。我只不过根据我的经验对你提出些看法,望你不要介意。
“张政真是诲人不倦啊,”朋友丙挤出看信的人堆,站在墙角,意味深长地低声说。说完他打了个呵欠。朋友丙的话音刚落,看信的人们丢下信纸,好像得了传染病似的,大家此起彼伏地打起呵欠。“怎,怎么,呵呵,办?”一个人说。“继续,呵,呵,等,”另一个人答道。现在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外面的天空这么黑,我们再从水管爬出去,就得冒比进来时更大的生命危险。我们只能在这里熬下去。此刻,张政仿佛不再是我们谴责的对象,他倒成了我们的救命恩人。我们歪倒在张政家的沙发、凳子和床上,等啊,等啊,两眼无神地看着天花板,头脑中空空洞洞。不知谁做好事,灭掉了灯,造成一种睡眠的气氛。他想让我们感到舒服一些。过了很久,月光才从窗格子里照进房间。它悄悄地抚摸着房间里的人们。它在房间的墙壁上缓慢地游动。它漫无目的地让餐桌的一个角、一只锅、书橱里的一本书出现它的光圈里,又消失。它是你的朋友,但不属于你。它使你回忆你的过去,却又并不送给你。在寂静的夜里,它就是往事,它就是寂静,它就是幻想,它就是欢喜,它就是变化,它就是复活,它就是徘徊,它就是摇晃,它就是认可,它就是围困,它就是颂歌,它就是痛苦,它就是绝对,它就是闹剧,它就是逆境,它就是躯壳,它就是全部。月光是一个人,和我们相伴,但从不向我们索取。
张政回家时已经过了半夜,因为这之前我曾迷迷糊糊地听到隔壁人家的钟敲了十二下,我哼了一声又睡着了,直到一阵强光把我惊醒。我睁眼一看,两个蒙面大盗挥舞着菜刀站在灯光底下。这两个人穿着一样的风衣,风衣的领子向上翻起,遮住了大半个脸。“干什么的,你们胆敢私闯民宅!”朋友丙大喝。那两个人唰地把风衣领子放下,张政和张伟两兄弟提着菜刀,满脸惊诧。等大家缓过神来,看清对方,这才消除了对峙状态,朋友丙重新躺倒,二张兄弟也把手上的菜刀扔到桌上。怎么进到房子里来的?这成了大家关心的第一个问题。当张政听完我们的历险经过时,哈哈大笑道,“你们太笨了,我的阳台上有现成的云梯。”我们跑到阳台上仔细检查,发现在阳台的边上果然绑着一个软梯子,一直通到最下面。“这个梯子比你原来的大门还要不保险,你就不怕失窃吗?”朋友丙好奇地问。张政老谋深算地说,“我当然是早有防备的,云梯的最底端平时从一楼的窗口伸进去,一楼的那家是我的亲戚。我要用时他就把梯子放出来。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郎中制造的“长命水”,我们向张政提出强烈抗议,要他把解药拿给我们。张政说,“我哪来的解药,药水倒是还有几瓶。你们要找郎中,我本人更想找他呢。他拖欠了我一大笔科研经费,赖着不还,搞得我负债累累,忍痛把自己的大门给封了。至于说‘长命水’,我坚信它的疗效,决无任何负作用。你们喝了想睡觉,这正是它的效果所在。只不过,作为此药制作的参与者,我没能给你们及时的提醒,这是我的失责。”我们说,“那你是怎么解决嗜睡的症状的?”张政不屑地说,“我的解决办法只有一个字,睡。”我们问了半天,等于白问。第三个问题是,我们到现在还没吃晚饭。刚才睡着了不觉得饿,等我们醒了这么长时间,和张政纠缠又损耗了不少能量,我们的肚子实在难受极了。张政说,“这个问题好办,我带上来两只馒头,本来是我和我弟弟的夜宵。既然朋友来了,这还不好说,我们两个不吃就是了。谁要吃谁拿。”总共两只馒头,我们十来个人吃,分到每个人手里只有一小口了。聊胜于无吧,我们安慰自己。
3
“尸体是什么?一个人死了,就是常言所说他的灵魂上西天了,那么他留下的那具尸体代表着什么?一个人活生生地站在我们面前,突然他死了,那么他与他的尸体到底有什么分别?这样说,可能你还不明白,我们换一个角度,听好了,假如我刚才说的那个人是你本人,假如说你死了,那么你的尸体还是你吗?你可以想象你死去的模样,想象你的尸体,你是否对你的尸体具有亲近感?或者你对它具有排斥感?”一天深夜,我从齐奥家出来,他在把我送到车站的途中,和我大谈尸体。从他家到车站,只有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除了我们,路上很少其他的行人。偶尔有一辆摩托举着一根巨大的光柱,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路基坎坷不平,有几次我的脚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回过头又并未发现石块和树桩之类的异常物体。齐奥的骨架很宽大,个子很高,而我和他相比,则显得矮胖。我们一边说话,一边并肩飞快地行走,我的两耳中灌满了速度所带来的风声。打个并不准确的比方,我们两人就像一大一小两只恐龙,后肢着地,前肢抬起,微微有些弯曲地垂在身前,腰向前倾着,怀着对死亡的畏惧和一丝敬慕,奔向远处的车站。路走到一半,天空中忽然下起了毛毛细雨,雷鸣电闪,接着雨点越来越密集,击落在四周干涸的土地上瑟瑟作响。一会儿我们的头发和衣服都被雨水淋湿了,齐奥一把拽着我的衣袖,拉我往小路边的一个岔道上走。正在我疑心的当儿,我的眼前呈现出一条繁华的小街,灯火通明,笙歌曼曼,行人们全都打着伞,悠哉游哉地在街上散步。直到我们站在一家酒店的走廊上,齐奥拽住我衣袖的那只手还没有松开,我们喘着气,面对眼前的瓢泼大雨。照理说刚才在漆黑的小路上应该能看见这条小街,这两者相距很近,可能由于我太专心赶路的缘故,没有注意路的两边。酒店窗口透出的灯光照在那些迅疾砸向地面的纷乱的雨点上,廊檐顶部拖下几根粗粗的水线,把我们脚下的地面都弄潮了。“秋天的雨,”齐奥大声说,“一时半会停不了的。”我转过身,贴在酒店窗户上向里看,客人不多,一个招待端着盛酒瓶和酒杯的盘子,在一张张空桌子边绕来绕去。我的目光跟着招待的身影,落到一张酒桌上,那张桌子坐了三个客人,两男一女。那两个男的不住地逗那女的说话,女的微笑着,看着他们。我好像在哪儿见过那个女人,但又想不起来,这种感觉我经常有,往往在大街上陌生的人群中,我常会看到几个熟悉的女人的面孔,它们一晃就消失了。此时那个女人在朝我这边注视,她明亮的眼睛、柔美的嘴唇和挺俏的鼻子,仿佛是映在画中一样。她的头仿佛扎着一条头巾,伸在一大片散发着芬芳的繁花之中。
“秋天的雨。”齐奥说,“我们进去坐坐,免得在这儿淋雨。”齐奥推门时,门上的铃铛不断地响动,里面的招待做出欢迎的姿势说,“请进。”我特意挑选了一个面对那女人的位置坐下,现在我能听到那女人的说话声了,尖尖的,只是她说话的内容我听不真切。我的目光游移在她上身紫色的呢料西装上。我想象着她西装上好闻的大衣橱的气味。
“喝点什么?”齐奥问我。
“一杯绿茶就行了。”
“来两杯绿茶,一笼包子。”齐奥对身旁的招待说。
那女人抬起纤细的手指抹了抹飘在额前的碎发,把它们拢在耳后。
“你读过南宋吴文英的词吗?”齐奥问。
“读过一些,后来忘了。”
“我背一首给你听。门隔花深旧梦游,夕阳无语燕归愁,玉纤香动小帘钩。落絮无声春堕泪,行云有影月含羞,东风临夜冷于秋。”
“茶和包子是你们要的?”招待说。
“谢谢,你放这儿。”
“这场雨不知要下到什么时候,下到明天早上?”我说。
“管它呢。向长安,对秋灯,几人老?”
女人的上身俯在桌面,露出雪白的颈子。衣服领口在颈子的皮肤上留下了一小截阴影。她一只手端着酒杯,另一只手托住腮帮。
“这叫什么酒店?”
“我也是第一次来这儿吃饭。难道你非得弄清楚不可?你完全可以自己给它取个名字。”
“咸亨。”
“里兹。”
酒店里,听不到外面的雨声,齐奥喝着茶,眼神在灯光里,显得很散淡。
“伤春不在高楼上,在灯前倚枕,雨外熏炉。”
“你还记得有一回在你家,我谈到对你小说的看法?”我咀嚼着嘴里包子的残渣,喝了一口茶,“我当时说,我进入你的小说有障碍。我使用了一个象征性的词,叫做‘反胃’,就是不易消化的意思。后来你大概把我们的那次会面和张政说了,张政在外逢人便说我对你的小说有意见,他把我用的那个词‘反胃’夸大为‘呕吐’。张政的话再从别人那儿传到我的耳朵时,便成了我对你有意见,我见了你就要呕吐。当然这些都无伤大雅。我想问的是,你怎么会把我们私下的谈话告诉张政?”
“我无法容忍你以那种口吻谈论我的小说,又不想把我的意思直接向你表达。告诉张政,只不过是一个权宜之计,我想通过他间接地流露出我对你不满的情绪。事先我就知道,对张政说,也就等于对你说,但这与直接对你说还是有点区别。因为我们是朋友,我不想当面和你争吵,任何争吵都会损害朋友的情谊。另外我的不满,不仅是针对你的,也可以说是针对包括我在内的所有的人。我没想到张政居然会拿这件事做文章,引起我们两人之间的芥蒂,同时也将你说的话,作为降低我小说水准的某种旁证。”
齐奥鼻息很重地说完了这番话。我感到我们就像在下围棋,我们说出的每句话都像个棋子。我执黑,他执白。我下了一个黑子,他还我一个白子。到目前为止,我们在棋盘上取得的势和空都基本相当。我略略思考了一下,准备再一次出击,只是我得开辟新的战场。
“我想送那个喝酒的女人一千朵玫瑰,”我说。
“一束就足够,一千朵怎么送?”
“是这样的。我送一朵玫瑰给她,再送她一首歌,歌的名字叫‘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这种恶俗的玩笑你是从哪儿听说的!”
“一个小女孩告诉我的。”
“小女孩?多大了?”
“二十岁吧。”
“那可不算小了。”
我们现在的落子对整个棋盘的大局越来越无关痛痒。也许在我们的心中根本就没有一个完整的棋盘。我们的心中只有棋子。我们毫无方向地把棋子抛出去,直到我们手中的棋子被全部抛光。一个穿着黑色雨衣的人从酒店门口闯进来,转眼他坐在酒店里的空位置上。不知道他是谁抛进酒店的一颗棋子。他是代表黑子呢,还是白子?那个现在把像玫瑰花瓣一样的嘴唇靠在酒杯上、似乎永不疲倦的女人,又是由谁操纵的棋子呢?我们,我和齐奥呢?这个酒店呢?这个有一条小街和一爿酒店的集镇呢?这些问题就和棋子的比方一样空洞。要不是这场雨,要不是那个岔道,我和齐奥就不会在这个鬼地方出现。我们两人现在都已回到各自的家了,躺在各自温暖的被窝里睡觉,做着我们各自的美梦,想着我们各自的美人。
“这么说吧,”齐奥说,“我对艺术的理解是,我认为现代艺术的精神,不是将这个世界变得易懂,而是将这个世界难懂的部分揭示出来。像那些每时每刻都灌输给我们大量信息的传播媒介,电视、报纸、广播,它们的任务就是让人们知道这个世界上每天发生的事情,明白这些事情的来龙去脉。它们往往着力于事物的表层,而不深究事物的内部。我并不反对这些传播媒介,我不是一个极端者。很大程度上我的衣食住行还得依赖它们。我的意思是,艺术,作为与时尚并存的艺术,决不应该成为时尚,成为阐明什么的工具。它本身不可以指手划脚地告诉人们什么道理,它的作用是激发起人们的情感、兴趣、爱好,去关注世界的某些并不那么清楚的方面。所以,能称为艺术的东西,它本身是动词而不是名词,是‘激发’而不是‘道理’。我的小说,是想在这一点上做些挖掘。”
“但你这样做,会丧失很多读者。”
“我只知道一种读者,即可能的读者。这种读者与我的关系是平等的,他偶然遇见了我的作品,偶然读了它,偶然地欣赏它,又偶然地离开它。一个天资好的作家会由于某种诱惑,而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天资,永远只能是一个小角色。他的写作总是要考虑别人看了会怎么想,会不会引起吃惊和叫好,会不会认为不好。这些考虑纠缠着他,将会使他很不幸。其实我热爱我的读者,我不相信我的读者会把我引向歧途,如果他同样热爱着我的话。刚才所说的诱惑,它是隐形的,它不来自于读者,它来自于作家头脑中恶劣的想象,来自于作家本人体内非艺术的那个部分,来自于作家心中藏垢纳污的那个角落。”
穿黑色雨衣的人,脱下雨衣,把它丢在他先前的座位上,走向我们的桌子。他穿着牛仔服,是个大块头,个子和齐奥不相上下。他拖了张椅子坐在我们桌子边。他头上湿漉漉的,雨滴顺着他的发梢往下淌,滴在他摊在桌面的手背上。酒店的灯光里,他长着一张刻板的、几乎没有表情的脸。两撇整齐的胡子像用胶水粘在他的嘴唇上。“晚上的雨真要命,”他说话的时候,嘴似乎没动,“把我们往酒店里赶。”他见我们对他毫无反应,便向远处谈兴正浓的两男一女瞟了一眼,压低嗓门说,“知道他们吗?他们的来头可大了,经常到这个酒店喝酒。他们是演员、赌徒、骗子。据我所知,除了我,没人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今天晚上我是来收拾他们的。你们知趣的话,从现在开始,就不要罗唆。这样雨停了以后,你们也许才有回家的希望,否则免谈。”我和齐奥仍然不理他,齐奥津津有味地向我透露他一篇小说的构思,他说他写了一个总想出门旅行的人最终哪儿也没去成。我连连点头,赞许这个构思。“我说的你们听明白了吗?”我们身边的那人说,“今天晚上,在这家酒店,不管你们看到什么,最好都不要声张。你们能不能坐好,向我这边靠拢,就像我们三个是朋友一样?”
“先生,要些什么?”招待走过来。
“一瓶王朝白葡萄酒,”那人提高音量说。他转向我们,“你们二位也喝一点吧,”然后他果断地对招待说,“来三个杯子。”
我们看着招待把三个杯子斟满酒。“干杯,”那人说。他举着酒杯等了一会,只得悻悻地缩回了手,自己先喝了一口。齐奥和我正在讨论艺术家的个性问题。齐奥说,虽然从结果来看,那些光辉灿烂的艺术品所展示的是人类普遍的状况,在它们之中似乎个性已经被弃绝。然而,在艺术家从事艺术创作的过程中,他无法预先知道那个结果。在结果没有出现之前,它永远是未知的、不现实的、毫无意义的。艺术家在向结果挺进时,能够依仗的唯有个性。因而个性的弃绝是以坚持个性为代价的。“这家酒店的老板是我的兄弟,”我们身边的那人试图打断齐奥的话。但齐奥不为他所动,继续说,个性的存在,使艺术变得迷人,变得丰富和深邃莫测。就像金色的沙漠是由无数细沙粒组成的一样,我们无法想象像玻璃一样光滑平整的沙漠。“干杯,”那人说。这次他把杯子伸向摆在我和齐奥面前的两只静止的杯子,“当、当”碰了两下,脖子一仰,喝光了他杯子里的酒。他微倾着空杯子,“我已经干掉了,你们不喝就不够意思了吧。”他拿起酒瓶,先往我和齐奥的杯子里倒了几滴,再给自己添酒。“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和这家酒店的老板是兄弟,他干的那些事我全知道。别看这酒店外观挺漂亮,其实它的内幕……”他有意在此停顿,“是很肮脏的。小心你们吃的包子。我的话你们听不听是你们的事,但我觉得我有责任给你们忠告。谁叫我们在一张桌子上喝酒呢。”
坐在那边桌上的女人,她的嘴唇紧抿,由于熬夜,她秀丽的眼睛四周染了一层眼晕。我仿佛感到她在注视我,但她的眼睛分明只盯着她说话的同伴,我怎么会有她看我的错觉?
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纵芭蕉不雨也飕飕。都道晚凉天气好,有明月,怕登楼。
“谁叫我们是朋友呢?”我们身边那人喝了一小口王朝酒。
年事梦中休,花空烟水流,燕辞归,客尚淹留。垂柳不萦裙带住,漫长堤,系行舟。
“给你们讲一个悲惨的故事,”身边那人说,“那个女人原来是我的老婆,后来她和一个男人私奔。就是现在坐她左边的那个男人。他们真是丧尽了,丧尽了天良。今夜我跟踪至此,看到他们卿卿我我,我心如焚。我对自己说,不能,不能,不能再这样下去。怎奈我的老婆她,她,她,她,情有独钟。”
连呼酒,上琴台去,秋与云平。齐奥更加高声地朗诵吴文英的词句。午梦千山,窗阴一箭,香瘢新褪红丝腕。隔江人在雨声中,晚风菰叶生秋怨。
“来,干杯,陪我喝一杯,”那人说,“假如你们不愿一起喝,我可以和你们单挑。你们到底喝不喝。到底谁先喝。是你?还是你?再不喝我可要动手打人啦,我数一二三,我们一起把这杯喝掉。一、二、”那人呼地站起来,踢翻了他身后的椅子,招待和酒店的客人们都把目光集中到他身上。他巨塔一般耸立在我们的桌子边,有如一尊铜像。手指捏住酒杯,手腕向里弯曲。下垂的那只手紧攥着,护在腹部。“三!”那人吼道。他一甩脖子,独自把酒倒进向上张开的嘴里。齐奥还沉浸在宋人的词句里没有出来,而我呢,正用目光抚摸远处桌子上女人尖尖的下巴。身边那人将空酒杯猛摔在地上,酒杯碎成几片沿着大理石地面轻捷地向前滑翔。那人挥舞着两只像老鹰翅膀的拳头,扑向齐奥。一拳打在齐奥的脸部,一拳打在齐奥肩上,又一拳正中齐奥的胸脯。齐奥连同身后的椅子一起慢慢地倒下去,与地面接触时发出沉闷的声响。我赶紧从椅子上跳起来,绕过桌子去对面查看齐奥的伤势。但那人挥拳摆出攻击的样子,不让我接近齐奥。只见那人的两腿在地面来回平移,一会儿蹦到左边,一会儿蹦到右边。我不顾一切地想通过他,我想穿过他的铁拳,穿过他的身躯,来到齐奥的身边。忽然我的鼻子上挨了一记重击,我顺势向前栽倒,就再也爬不起来了。齐奥……
当然每个人都有机会和其他人在一起吃饭。他说今天就在一起吃饭。我饱了,只是没有强调这一点。早晨,我起床后就和他一起出去。走过长而黑的走廊。阴暗、潮湿。每一扇门里都随时有一张人的脸等着你。在过去的过去的尽头,就像这个长走廊末端不亮的光线,无数个孩子和妈妈同时坐在一张早餐桌旁,奶奶走进来,奶奶又变成类似爸爸但不是爸爸的人。“我叫小明。”“不行,你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哦,温柔的怀抱,我长大了。但没长高。不同的心情下倒下去的是一匹马,吐着白沫,它太累了。“真的”,我说,“我已经吃得很多了。”他走在前面,穿着他最喜欢的大衣。他使劲地敲打饭店的门板。仿佛有些灰尘掉在他头上。仿佛听到里面有人。仿佛门开了。一张破烂的桌子首先出现,然后椅子,椅子的腿和一根油腻的筷子。一只条帚,一只拖把,一种声音。大家都来了,我是,客人。流动的平面。两个流动的平面、园和三角,是这样让人发颤,像在一阵寒风中。水,我想,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他拿出一支笔。慢慢,轻轻,小心地拿出钥匙。清脆地滚动。他说:“一只大书包。”这谈何容易。我学到了交叉,一支笔写出的一个叉。从这上面黑板出现了,我咀嚼着一只生硬的土豆,黑板上的粉笔字让我眼花。我又向嘴里扔进一颗花生米。比如他,回到床前,默默地掏出钢笔。钢笔里滴下一滴水。就一滴。我不同意。风来的时侯他打开箱子,拿出一支很粗的钢笔。不知他是从哪儿买的。当然这是最不重要的。他提醒我今天我们还要去拜访他认识的人。那个人在这个地方谁都有些听说,我多年前有所耳闻。风刮过空间,无知的我站在旷地上等待。后来我弯下腰。在一间屋子里,我相信这个人就是他认识的人。当初我们是婴儿,出生在世界上,或者躺在婴儿床里。他自称是最了不起的人,而不是婴儿。他一把拉住我的头发,看,多漂亮。他也有一张床,就在我的床旁边。这也难怪,他嘴巴灵活,哭得响亮。我们的护士左手抱着我,右手抱着他。精彩的是,我会说话了他只会哭。当我沉重地落在被褥上他手里有一撮我的头发。我看见了。不会忘记。痛苦就在于一种无法表达的痛苦。沉沉地一觉睡到天亮,窗户下我看到一朵花。我走过去把它拣起来。两只花瓣已经枯萎掉在我托住它的手掌上。其它的花瓣仍是那样真切。能够看穿它的每一个毛孔。明亮的房间里它就在我手上开放。并非完全像我讲的这样,但也并非完全不像我讲的这样,灵活而且有芳香。鸟儿可以与之比拟,但它的饱满,它的明媚是这个季节里少有的。我说它是一朵真正的花并不过分。小船上就有这种花。在这栋高楼上我不愿再说什么。大片无人光顾的草长在岸边。它们自行灭亡。也许这是一次真正的投入,我拼命地奔跑。奔跑是一个枯燥的活儿。是一个悲伤的使人感冒的活儿。当我到达宿舍时,她还没有回来。迷糊的音乐像一小块垃圾。我屋子里就堆着这样的垃圾。我明白片刻的宁静之后就会出现惊人的效果。我房间的窗户被映得通红,她摸着床沿,久久不说话。或者相距很远地露出微笑。我顺着她的手看过去,其实什么也没有。走过这个小山坡,又走过城门洞,我像一只秋天的蚂蚱准备过冬。不,我大叫。不,泥巴已经堆得有模有样,太阳一晒它就变成了松动的泥巴。奔跑时我不小心一脚踩到上面。惊出我一身冷汗。她处女般地沉默。她为了表达而沉默。而迷路的羔羊现在正在等它们的妈妈。可怕的狼咆哮着从树林里一蹿而过。我祈求精彩,但又力求保持最后的冷静。哦。多长的路,光辉的道路。想象墙壁上有个洞。想象一切并非天生如此。在我的床边坐着我等的人。这一天太阳像神圣的天使。白色的栅栏在远处的一个地方。跑到近前才看清它是一头奶牛。有一个牧牛女一边挤着奶一边哼哼。我感觉到她不停地看我。不停地点头或摇头。不停地在我后面挤奶。水。就是在夜里看不见的那种水。你可以确定它的方位。完全凭听力。说不定在哪个时刻无数衣服会飘落在你身上。漂流。女人在水中漂走。是吗?她。床边上的她。好像是她。就是她。清楚地、安静地、平白无故地笑了。很自然。她在地下、在山上、在水边笑着。这个道理很高深,如果我,拿着一把小铲子,挖地,如果冰开始溶解,发出滋滋的声音,如果它那么容易被一个陌生的手取走,如果我爱一个女人,我希望她不要坐在我床上。齐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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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BP机上的显示,阮小二呼我的时间是下午3:41,当时我正和朱大冈商量我们的去处。本来我们说好吃过中饭去鲁鲁家的,可是我们吃过中饭,打电话给鲁鲁时,鲁鲁说他女朋友来了,陪不成我们,一句话就把我们堵在门外。而其他的朋友又都拖家带口,更加难以接待我们。前几天风闻阮小二去西藏了,我们就没有把他列进假设的拜访对象。阮小二是我的同学,自从我和他同上了学以后,我们好像就粘在一起,从未真正分开过。他现在的女友是我堂妹,这样我和他在同学的同时又亲戚上了,看来我这辈子是不可能甩掉他了。有几次我也听到他用同样的腔调谈起我,什么同学、亲戚、甩也甩不掉,这似乎成了我们揶揄对方的暗器。我及时给阮小二回了电话,就和朱大冈踏上了去阮小二家的路。在阮小二家的铁门上,我嘭嘭嘭踢了几脚,开门的不是阮小二,而是一个陌生的秃顶的人,他让我联想起戏剧“秃头歌女”。“你们找谁?”令人奇怪的是,秃头歌女的说话声酷似阮小二。“我刚和阮小二通过电话,他叫我们来的,他人呢?”我说。“阮小二去澡堂洗澡了,”阮小二的声音说,“请进吧。”秃头歌女等我们进来,就迅速把门关上。我和朱大冈大摇大摆地向客厅中央走去。“换鞋子,”我们背后传来一声断喝。我回过头,秃头歌女正朝我们微笑,在他的脸上我看到了阮小二的笑容。我怀疑秃头歌女是阮小二从西藏带回来的管家。我们在客厅里的长桌旁坐定,秃头歌女立刻像陀螺一样转起来,先把我们踩在地上的鞋印拖掉,然后泡茶,然后递给我们每人一本书,他的神情就像发给我们每人一颗糖果。我们看书的时候,他在捣鼓录音机。当房间里充满平克乐队的乐曲声时,他背着手在我们身前身后踱步。我偶尔从书页上抬起头,看到秃头歌女正将嘴猛然歪到脸的一侧,使劲地吸了一下鼻子。现在我发现秃头歌女连阮小二下意识的习惯也学会了,真是不简单,若非我和阮小二是多年深交,别人很难辨别他俩吸鼻子的动作。阮小二吸鼻子的整个过程显得明朗利索,而秃头歌女的动作相对要生硬得多,他好像是为吸而吸似的。
“这是李古,”刚洗澡回来,浑身还冒着热汽的阮小二指着秃头歌女向我们介绍道,“一个天才。”阮小二总喜欢使用“天才”这个字眼,他想用“天才”将所有他感兴趣的人一网打尽。不过通过阮小二的介绍,我总算知道了现在摇身一变成为天才的秃头歌女的另一个称呼。李古可能第一次从阮小二那儿听到这种语气,否则他不会表现得有些受宠若惊。阮小二随手从桌上混乱的杂物里拉出一叠稿纸说,“李古写的诗。今天叫你们来,主要就是见识一下当代天才的诗人。”李古吸了一回鼻子,说,“哪里,哪里,朱大冈的诗文我早有耳闻,如果要较真的话,朱大冈才是一个当之无愧的天才。”李古很快就领会了“天才”的用法。我看着旁边的朱大冈,对他使了个眼色,朱大冈装作没看到。我和朱大冈分头拿起几首李古的诗稿,我一边看一边泛疑惑,这些诗不是阮小二写的吗?阮小二是不是拿错了?我再定睛看时,才明白这些诗和阮小二的诗还是有点微妙的差别,我不妨选一首短诗,将他们两个的版本作一番对照,以证明我的感觉。
一、李古的诗《身后》──我在上楼/麻脸女人/正在下楼/她撞见我了吗?/我在上楼/她在下楼/转瞬她走到我身后/出了房子大门/到了街上/街上/霓虹灯闪烁/而我/仍在上楼/我还没有到家
二、阮小二的诗《我往我身后走去》──我在上楼/而一个女人/正在下楼/她撞见了我/这一瞬间/我往我身后走去/扶着女人/经过房子的大门/与她一起/来到街上/饭后/我与一个女人/一起/来到街上
这两首诗乍一看,都与楼梯和女人有关,好像出于同一个人的手笔。但仔细端详之后,不难看出模仿者(李古)对被模仿者(阮小二)的作品进行了改造、加工和重新创造。当然这种改造、加工和重新创造的有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身后》只是将《我往我身后走去》的内容翻了个跟头,而全盘保留了《我往我身后走去》的基本骨架,这就是《身后》的有限性之所在。然而这并不是说《我往我身后走去》在艺术品质上就一定比《身后》优秀,前者说不准也是对一个我们阅读范围之外的现成作品的拙劣模仿。而且,这个世界上之所以无法消灭模仿,这得从模仿本身着手进行分析:其一,存在先于本质,即模仿一旦实现,它就有了存在的理由,比如李古吸鼻子的动作来自于阮小二,但我们岂能说李古的吸鼻子等同于阮小二的吸鼻子?从而说李古的吸鼻子就不是吸鼻子?答案是否定的。其二,模仿作为拒绝模仿的反面,只要人们还在倡导拒绝模仿,那么模仿就有它自己的市场,因为单面体只存在于抽象的数学。除非将来有一天,在艺术和其它任何领域,模仿和拒绝模仿都被认为是可耻的。作为普通的人,我们无法设想这样一来,世界会呈现什么样的面貌。以上列举的是模仿能够成立的无数理由中的两条。我并不是想给模仿者树碑立传,我仅是不满这样一种现状:即在所有的场合,模仿者都羞于承认自己是在模仿的这一事实,模仿者对模仿讳莫如深。我谴责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我认为它尤其为艺术家所不可取。可这种现象往往就是出现在艺术家身上。比如福克纳就矢口否认乔伊斯对他的影响,李古狂妄地说他所有的诗都是天赐之作。
5
一天,我走在路上,一个人从斜刺里冲出来,突然张开双臂,拦住我的去路。我被他吓了一跳,定定神,说,假如要问路,我可以给他指点。当时我的位置在山西路和湖南路的交叉处,再往前就是中山北路。我对这一带熟得很。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墨镜戴上,“不瞒你说,我是××田鼠公司的业务经理,我们老总请你到我们公司,有要事找你。”他说完递给我一张名片。我说我有个约会,今天可能没有时间。他显得不耐烦地叹了一口气说,“这可怎么办?”我以为就这样算了,我刚想从戴墨镜的人身边绕过去,可他的双臂又一下子张开,说,“你去哪儿?”“我去赴约会啊,”我说。戴墨镜的人沉吟片刻,“把你那个约会取消,不就可以跟我走了吗?”他说得没错,我为什么不把我的约会取消呢。他的样子很急切,看来我非得跟他走一趟不可了。况且我的约会,也就是和人聊天,去不去都无所谓。戴墨镜的人得到我的默许后,说,“上车吧。”
我上了路边的一辆轿车,车窗上深色的玻璃挡住了外面的景色。经过一阵剧烈的颠簸,车停了。我钻出车门,发现面前是一个陌生的小草坪,两个和蔼可亲的中年人一左一右邀请我坐在他们中间。我愕然地看着碧绿的栽着一棵棵细柳的草地和不远处金色的池塘。天边有一座一尘不染的山脉蜿蜒在霭霭的白云里。两个中年人都穿着浅灰的西装,其中一个比另一个年龄稍大些。大一点的人对小一点的人说,“到明年,亩产五万斤是不成问题的。”小一点的说,“好关系要靠好邻居,好收成要靠好耕耘。”大一点的说,“那是当然。”接着他满脸堆笑对我说,“你的老家在泰市?”“对啊,”我说。小一点的说,“你在泰市上完初中,考入省重点中学银城中学上高中,三年后又考入金城工学院遗传工程系,毕业分配在省动植物研究所,工作六年时因为某种不可告人的原因离开了原工作岗位,现在靠写作为生。”随着他有节奏的说话声,我越来越吃惊,他们从何得知我生活的这么多细节。既而一种愤懑的情绪在我胸中扩张,我感到自己被剥光了站在他们面前,而他们却衣冠楚楚地对我指手划脚。大一点的将手搭在我摊开的手背上,轻轻地摩挲,“直接了当地说吧,我们请你来的目的,是想聘你为本公司的技术顾问。你先不要忙着作结论,你仔细想想,金城是个人口超百万的大城市,我们为什么不请别人,偏偏选中你呢?这自然有我们的考虑在内,但也说明你的出类拔萃。你具有许多先天优越的条件,比如你出生之处泰市,以盛产田鼠闻名遐迩,而你所学专业也是本公司所急需的专业,再说,你现已离职,当然你离职的原因我们会为你保密,你现在有足够充裕的时间来协助本公司的业务扩展。促使我们看中你的,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就是,你是个作家。”他朝天空中虚无地看了一眼,“现在很多人对作家不屑一顾,认为作家跟苦行僧差不多,而且也不能为社会创造多大的财富。其实在我看来,持这种想法的人是鼠目寸光之辈。他们哪里知道,作家的思维方式是无价之宝,以作家的思维,加上你所学到的专业知识,我和我的合伙人(他向小一点的挤挤眼睛)认为,你一定会使本公司的田鼠生产走上良性的轨道。”“我……”我支吾道。“不要急于作结论,回去想想,”大一点的又说,“我们会派专人二十四小时保护你。”“我不要保护,”我说。“为了防止我们的竞争对手对你施加压力,必要的保护还是要采取的,”小一点的笑眯眯地说,“这也是为你好。”“我不要……”我的话没说完,一个力大无比的胳膊从背后夹住我的脖子,像拖一只沉重的麻袋把我倒着拖出草地,这时我看到天空变成了玛瑙一样的颜色。
从此我的身后多出一条尾巴,一个戴着墨镜的人。当我出门购物和会朋友时,他就跟着我。当我在家写作时,他就靠在我家楼下的一辆破自行车上抽烟。有几次我有意离得很近地看他,他就像不认识我似地,把目光转向街对面的墙壁。这种滑稽的情景不能不使我联想到卡夫卡的小说。但与卡夫卡的小说不同的是,我的处境与K不可同日而语,K本人是个懦夫,是个心理变态的家伙,他无时无刻不感受到来自外界的力量。而我是一个作家,我才不在乎那个戴墨镜的人,那个田鼠公司。在我不去想那个戴墨镜的人、不把田鼠公司当回事时,不管它们看上去与我有多大的瓜葛,对我来说它们就好像不存在一样。有个人跟着我,这反而能使我每时每刻都意识到自己的价值,意识到我肩负的历史的重担,那就是写啊,写,写到死。死了也不能休息,在阴间还要写,一直写到我再次投胎成人。过了一年光景,可能因为田鼠公司觉得派个专人来保护我对它的财务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也许是因为它经营不善倒闭了,总之有一天我写作累了,从窗户伸头向外看时,戴墨镜的人不见了,在他原来站的地方扎了个草人。草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个子高大魁梧,胁下夹着一只草制的公事包。它一动也不动,倒是很有敬业精神呢,我想,然后我把头从窗户玻璃上移开,闷闷地走到我的写字台前。
1996.12.15.
长工
我和夏清的友谊很奇特。我在偶然的场合认识了他,三年多以来,他只来过我家一次,即便那次他也只坐了五分钟:他患了重感冒,好像他故意挑选那样的患病的日子来我家,水也没有喝一口。而我则是他家的常客,我甚至在他家过夜,听他发表他的那些稀奇古怪的言论。他是画家,16岁作为“知青”下放到农村后,他在大量的无聊时光中画起了素描,钢笔素描。他从一只旧画夹中取出一张张那时的素描摊开给我看,线条很致密,细部逼真老练,很难想象这些画出自一个年青人之手,看来他是下了一番功夫的。素描之后,他画油画;再搞拼贴,把画报和放大的照片撕成一块块的碎片,然后经由他组合到同一幅画中,最终拼贴出的图形在我这样的门外汉眼中颇具科学幻想的味道。我和他即是相识在他的“拼贴期”。每次我走进他家门,他总是先把我领到他的画室,观摩一下他的近作。他的每张拼贴画都有一人高,我只对那些混在一大堆杂乱图像中的女人的乳房(残缺的)有感觉。我这样说只是想开个玩笑。总之,我并不很懂他的画。但我边看边盛赞它们,我想,这也不完全是我的圆滑所致。夏清在半年多以前对我说他写了几篇小说,让我去看看,他一连催了我几次,我才得空去他家。我照例盛赞了这些小说,并有点不自量力地劝他继续写下去。他听了很兴奋。我不知道写小说对一个画画的人来说是什么样的滋味。我设想假如有一天我画画了,我会变成一副什么模样。那也必定是夏清此刻的样子:眼中射出异常的光亮。他试图把写小说当成他绘画使命的一个必然延续。毫无疑问,我的圆滑和天性中的与人为善决定了我会不假思索地把无数溢美之辞献给他的小说,但正如前面所说,事实不完全是这样。我确实在他的小说中感受到某种潜在的力量。是潜在的、深深地被他过于澄明的语言所埋没的、被他表面的清醒意识所阻止的力量。那是蛇一样的力量——在心灵深处游走,发出“丝丝”的声响。
夏清有一次透露给我他父母的情况。在此向读者转述他和我的私人谈话,对他大有不敬,但为了这篇小说下面的部分能被读者更好地领会,我也不得不如此了。夏清和我谈到他父母的情况时,显然并不指望我使之公开,他仅仅是信任我而已。所以无论我怎么辩解,我也多少辜负了他的信任。但这有别于目前出现在某些人作品中的毫无必要的谩骂和出卖。至少某些人在出卖朋友时于他们的作品并无情节的必要。那样的出卖无疑是带有恶意的。夏清的父亲出身于清贫人家,后来参加革命后成为一个高级干部,高级是指相对于我所见到的普通百姓来说。而他母亲则是他父亲老家的地主的女儿。尽管他父亲勉力工作,终因他母亲出身的拖累,在文革的历次“运动”中屡遭批斗。夏清把他父亲比喻成一头负载过重的牛。这个对父亲的比喻很让我感动。而他谈到他的母亲时,神情则相当复杂,一会儿显得痛苦,一会儿又显得无比轻蔑。他一会儿说他母亲是一个富家小姐,被命运折磨成精神病人,最终糊里糊涂地死去是很不幸的,一会儿他又用“那个东西”来指称他的母亲,他说那个东西是他全家人所蒙受的灾难的根源,他父亲就因为那个东西而迟迟不能入党,是很少见的非党员的高级干部。其实只要离婚,他父亲立即就可以成为党员,但他父亲并未选择离婚。直到临死前的两年,他父亲总算入了党,而那时他母亲已经死了。我对他的家史并无兴趣,那只是他对他从小所经历的生活的一个抽象的表达,并不能使我真正看清对于他是活生生的、粗糙可感的、实实在在的那个生活的本质。或许他对家史的叙说倒反而使我增添了把握他这个人的难度。本来我以为已完全熟悉的他,由于他的那番话,在我的心目中变得模糊了。他对他母亲的态度,是他的新形象中我感到最捉摸不透的。照理说,一个人对母亲……我也说不好。大概在每个人看来,母亲都是各不相同的。比如我,我所能表达的那个母亲是一个忠厚的、勤劳的母亲。我想到母亲时,可能会有痛苦,但决不会有轻蔑。当然,要说夏清当时的神情中具有轻蔑的成份,也是有待斟酌的,他那双微微眯起的眼睛中流露出来的果真是轻蔑吗?当时他幽幽的目光仿佛正注视着他母亲的亡灵。
半年前的那天,我应邀去夏清家看他的小说。我大致阅读了他成稿的三篇小说,并挑了名叫《长工》的一篇放在面前的茶几上,正色地告诉他,这篇是三篇中我最喜欢的。《长工》说的是一个爱情故事,夏清描写它时使用了缠绵和抒情的笔调。可在我看来,这个故事隐藏着异常阴郁和使人不寒而栗的特性。它仅仅貌似一个爱情故事,而其中的爱情是很可疑的。后来我向不少朋友介绍夏清其人时,为了肯定他的才华,除了提到他的画作,总不免要把《长工》向这些朋友讲述一遍。听了这个故事的那些朋友的反应几乎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那样:咂嘴,摇头,故作沉思状。也许那些朋友和我有同感,也许他们根本就不理解这个故事。是的,这个故事不太容易被理解,即使夏清这个作者本人也只是把它定位于一个爱情故事。
故事说的是,很多年前一个长工爱上了他为之打工的地主的女儿。小说中的长工叫阿根,地主的女儿叫红菱。白天阿根在地主家进进出出地挑水、担柴、喂驴,常常看到红菱站在她洞开的窗口盯着他,他也向她投以深深的一瞥。久而久之,他们这两个年青人之间产生了恋情。每到晚上,阿根就悄悄地从他住的小屋出来,翻进地主家的院子,去听红菱用尖细的嗓音唱歌。阿根抬头仰望红菱房间被灯光映红的窗口,那令他动心的美丽的影子就站在窗框之中。这一天晚上,阿根匆匆地吃了几颗窝窝头,天迅速黑了,阿根走出他的小屋,来到不远处地主家的院墙外。他一跃就上了墙头,落在院墙里侧的一处长着稀疏的竹子和乱树根的地面。他感到今晚的气氛不太对劲,院落中充满着死一般的寂静。他抬头看向红菱的窗口,那里也是一片漆黑。阿根的心沉了下去,他茫然无措地站在竹影里,像一头被蒙住了眼睛却又失去缰绳的驴,不知怎么办才好。就在这当儿,一缕尖细的歌声传进阿根的耳朵,他的心又扑通乱跳起来。他循着歌声,一步一步地摸过去,直到他站在柴房的门口——白天他把打来的柴全部集中在这个柴房里。他又仔细听了听,歌声确实是从柴房里传出的,只不过这歌声要比往常他听到的更轻更低更尖细,但这肯定是红菱的歌声。他推开柴房的门,迈进门框,在屋角的一堆柴上点着一盏火头很小的油灯,那灯光在柴房门口吹进的风中不断地摇曳。阿根的目光在柴房里四处打探,却见不到红菱的身躯。轻微的宛若游丝一般的歌声在柴房的空间里弥漫,阿根低头一边唤着红菱的名字,一边向歌声响起的地方走近,他那不规则的身影在柴房灰白的墙上移动。他走到一个废弃的锅灶后面时,吃惊地看到在地面的小凳子上放着一只碗,有一颗血红的心脏浸泡在半碗水里。随着那只心脏的一起一伏,尖细的歌声便从碗面飘扬开去。
夏清的小说《长工》写到这里就嘎然而止,那个爱情故事也就到此结束。我当时看了有点不明白地问夏清他到底想说什么。夏清解释道,阿根和红菱的私情被地主发现了,地主无法忍受他女儿和阿根这样的穷光蛋产生爱情,就残忍地杀死了他女儿红菱,并取出红菱的心脏放在柴房里。对他的这个解释我还是不太明了,但也没再问他什么。我想这篇小说的作者是他,只要他自以为解决了他小说中的问题,那他的小说也就成立了。他这篇小说的题旨无非是写一对忠贞不渝、生死相依的恋人的故事,而这一点在小说中已经实现了,而且实现得让人触目惊心。可自从我半年前看了他的那篇《长工》,其中的那个所谓的爱情故事在我的脑海中却总是萦回不去,我逢人便介绍这篇小说,与其说是吹嘘夏清的杰出才能,不如说是为了排解我的困惑。我一直想用我的方式改写那个故事,而不仅仅是向别人或向此刻我的读者毫不费劲地将夏清的小说《长工》的故事梗概原封不动地像上面做的那样复述一遍。可每当我一提笔,我便又落进了夏清的《长工》的窠臼,我只好把我已写成的那几页撕掉。
明眼人一看便知,夏清的小说《长工》中那对男女的身世很类似于他的父母。如前所述,他母亲和红菱一样也是地主的女儿。那么由此可以判断长工阿根即是以他的父亲为原型。在小说中红菱被杀害了,而在夏清的现实生活中,他母亲最终精神失常。于是这篇小说中的爱情故事在夏清的潜意识中所反映的也就是他父母的遭遇。这说法似乎合情合理,也许连夏清本人听了也会首肯的。可是我隐隐地并不赞同这种简单的推论。我的困惑是在哪里呢?我觉得《长工》本身的所有情节似乎都看不出破绽,唯一让我感到非常不满的是它的结尾。我武断地猜测《长工》的叙述不完整,甚至可以说它没有结尾,(就像一条没长尾巴的狗),当阿根看到碗中的那颗心脏之后,还应该发生点什么才是。我不认为我有能力写好那之后发生的事,至少我缺少这个胆量去写,所以我也就难以将《长工》改写成一篇属于我的故事。面对我许多次因不成功的改写而撕毁的稿纸,我实在为自己难过。这样的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深深挫伤了我写作的信心。我痛骂自己我为什么要改写别人的作品呢?这侵犯了夏清的版权不说,可能还会因此损及我和他的友谊。我真是个不成材的废物。这样发泄了一通,我的心情舒坦了一些。我把撕碎的纸片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筒,发誓从此后不再想改写的事。至今我对别人提及夏清,贩卖他《长工》的故事时,都只有一个版本,即读者刚才看到的那个原装的故事梗概。每次我讲到“随着那只心脏的一起一伏,尖细的歌声便从碗面飘扬开去”时,就在这里突然打住,然后我诡秘地察看我对面那些听众的神色。他们都老一套地咂嘴、摇头、故作沉思状,并不能提供给我让我激动的反馈信息,不能帮我解答我在故事中体会到的疑惑。
不久前,我开始了旅行。白天我在路上奔波,直到天色已晚才投宿在一个小山村。旅店主人领我去我的房间,在一栋三层楼后面的平房。这个山村地处偏僻,整个旅店只有我一个客人。我临睡觉前,推开房间的窗户,外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这时正是春末,远处传来蛤蟆的叫声,山风吹进熏鼻的泥土臭味。这臭味只是当我靠近窗户时才能闻到,房间里的空气仍是很洁净,似乎这房间有一种特别的消化功能。我很快就关灯上了床,由于旅途劳顿,我刚平躺在床板上时,浑身的关节和肌肉里就爆发出一阵像水波一样荡漾的酥麻感,接着我昏睡过去。第二天早晨我醒来后,边穿衣服边站到窗前,见窗外竟然是一所很深的院落。透过密密麻麻覆盖窗户、时而有麻雀在其上起落的竹叶的遮挡,我看到院子对面那排屋子斑驳的砖墙,一座绵延的青山耸立在屋顶。阳光正挣扎着照在院中的碎石断瓦上,长出嫩枝的老树根俯卧在地面,嫩枝上坠着一片片硕大的模样很古怪的绿叶。吃过早饭,我回到房间,仍旧站在窗前,凝神看向院子里。在我房间的右边,有一堵矮墙连到对面的房屋,矮墙下积着一汪发黑的淤泥,我想昨晚闻到的臭味大概是这淤泥发出的,现在每当风向朝我这边吹时我总要蹙一下鼻翼。阳光愈加强烈了,院子也显得更加明亮。
可是我只能隔着窗户看那所院子。刚才回房间前,我找遍了旅店的过道也没发现通进院子的门。那院子一定是旅店隔壁那户人家的。我这样想了想,就离开了窗户,坐到旅店主人特地为我准备的一张旧课桌边,翻开我带来的一本书,读了一会。许多日子以来,我都末曾像现在这样对一本书中的内容做到如此心领神会。我感到很惬意,一个上午不觉读了几十页。在读书的间隙,我也会偶尔把头侧向窗外,注视被天空清晰地勾勒出的竹叶和对面的屋顶。下午,我午睡过后,旅店主人殷勤地陪同我去村子里转了一圈,看了看山野的景物,拍了几张照片。我虚弱的体质竟受不了这么一点运动,身上的衣服全都汗湿了。我赶紧回旅店换衣服。我站在床边,脱掉上衣,光着膀子。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又落向窗外。阳光斜射在院子里,竹影、墙壁甚至连院子包围着的空气都凝固不变。一缕阳光从窗框漏进房间,栖息在我乱糟糟的床上。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对这个院子产生浓厚的兴趣,似乎院子正无言地向我倾诉着什么。山区的夜降临得非常迅速,晚饭后我踏进房间,在灯光中翻弄着书页,窗外竹叶发出的碰撞声像某种虫子的鸣叫传来。我放下书,踱到窗边,看向我房间的灯光也照不进去的黑暗的院子。那是另一个世界,我想在那个世界里或许埋葬着我无从知晓的秘密。这时我听到一种有别于竹叶的声音,它尖细而冗长,微风把它从院子深处递过来。我体内的血液一下子全部汇集到大脑中,那是女人的歌声,是一个年轻女人用山区的土话哼唱的歌声。我在为它陶醉的同时仔细辨别着它的方位,它似乎来自院子对面我白天见到的那排屋子。现在对于我,只有一种选择,就是从窗户跳出去,跳到院子中。我为这荒唐的想法而激动,立即搬来凳子,把窗户完全打开,踩着凳子爬到窗台上,然后我奋力跳进了窗户中的院子。在我落地的过程中锐利的竹枝划伤了我的左脸,我捂住伤口,弯腰向歌声响起的方向摸去。每当我走近一点,那哀婉的歌声就更逼真一点,而我将要揭开封存在院子中的一个秘密的紧张感就增强了一份。我到达了曾经是那么遥远的那排屋子的墙角,回头看时,我房间的窗口被密密的竹林遮蔽得几乎看不见灯光。我小心地移动脚步,生怕由于我踢起一块石头或瓦片而惊扰那优美的歌声。我轻轻推开一扇门,不,是尖细的歌声牵引着我像猫一样走进了那间屋子的堂屋。一层淡淡的白炽灯光从里屋透出,与歌声有着相同的出处,歌声仿佛就在我身边贴着我的耳朵唱响。我一时愣在堂屋,我错乱的神经已然不能告诉自己我怎么会站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难道就是为了那歌声吗?其实一开始我就意识到我房间窗外的院子雷同于夏清的小说《长工》所写的环境,我甚至确信长工阿根当年就是在这院子里与红菱产生了爱情。而今晚的歌声更使我的幻觉变为现实,我拿定主意去体验《长工》描述的那种恐怖,以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解决夏清《长工》的结尾所留给我的困惑。所谓的秘密只有在我壮着胆子走进里屋后才会现出它的面目。可我实在想退却了,我真想退到院子中,退进我房间的窗户,恢复我山村旅店投宿者的身份,而不是在这间回荡着妩媚歌声的屋子里做一个不速之客,任人宰割。我真想退回到我捧着一本书站在我那安全的房间里透过窗户向院子里看的情景中去。歌声依然从里屋飘出来,我想这歌声必定发自一个像红菱一样纯美可爱的乡村少女的歌喉。我想亲眼目睹那少女,然后便把自己交给命运去处置。让所有的疑惑和徘徊都丢弃吧,我这样想,即使我看到的只是一颗血红的心脏。想到这里,我毅然向里屋跨出了关键的一步。
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我看到一道雪白的闪电掠过我的视线,那是一个少女的身躯,她正慌不迭地穿衣服。而她的脚下是一只还冒着热气的澡盆。紧接着我身后的大门重重地撞开,几个粗壮的乡下人涌到我近旁,他们叫着我听不懂的方言,狠狠地别住我的双手。我遭到有生以来最残酷的毒打,第二天我就伤痕累累地被赶出了这个风景无比秀丽的山村。旅行以这样的方式收场对我来说就像一场噩梦,我终于明白夏清的《长工》为什么会在结尾处出现故障了,理由很简单,就是夏清在写到那颗会唱歌的心脏时根本就无法再写下去了。如前所述,《长工》表面看是写夏清父母的那段恋情,夏清起初大概也是这么想的,他借用了他父母年轻时的经历。可是大概连夏清本人也没有料到,当他落笔写那个爱情故事时,故事男主角所暗示的对象发生了偏移,长工阿根不再是他父亲,而是夏清自己心灵的一个映照。在故事中,夏清爱上了他年轻的母亲,他不顾一切地追求他极少获得过的母爱。而夏清的父亲在夏清的想象中则演变为那个将女儿杀死的地主的形象。当夏清看到了他母亲的心脏,即是指夏清看到了他不应该看的属于他母亲的东西,夏清如何能再把这后面发生的一切写下去呢?因为此刻,当夏清站在柴房中时,他父亲高大的像牛一样的身躯正隐藏在柴房的门外,随时准备一脚踹开柴房的门,将夏清拎出去扔进一个包容罪恶的深井。而他母亲的心脏也将立即停止吟唱,从碗中蹦出来,衰竭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