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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庞余亮小说《薄荷》中的重复艺术

        2016年06月14日 10时40分 

          

          论庞余亮小说《薄荷》中的重复艺术 

          

          张俊萍 朱琳 

          

          来自江苏兴化的庞余亮是目前文坛上还未引起足够重视的一位作家,其长篇小说处女作《薄荷》,因过度使用一种还不为读者所熟悉的里下河方言(笔者姑且这么概括此种方言,通过请教相关方言专家,应当是如泰方言区的一个分支)而遭到一些论者不同态度的反应。但是,且不论其在语言上的某种理想和实验,也不论作品在结构等方面的特色,单就作品大量承载的地域特色和特殊的时代经验,已足以能使该作品在当代写作中占据应有的地位。小说展现了20世纪80年代到本世纪初苏北里下河水乡小镇人们的生活状态,着力描写了以刘琴、林翠香和王丽萍为代表的女性在残酷的现实中挣扎的人生故事。虽然小说中这个时代、这个地区、这些人物距离当下的读者已经很远很远,但贯穿小说全篇的对女性命运的悲悯和思考则超越了作品所描述的时代和地区,能够对不同生活背景乃至不同文化语境的读者产生艺术的冲击力。尤其需要引起论家重视的是,作品围绕女性主题,大量使用了重复的艺术手法。美国解构主义批评理论家米勒认为,文学作品的丰富意义,往往来自诸种重复现象的结合;“各种重复现象及其复杂的活动方式,是通向作品内核的秘密通道” 。庞余亮的《薄荷》就向读者展示了众多意象、情节、人物关系等等方面的“重复”,最明显的是小说中不断提到 的“姐弟”关系、无数次描写的“水”的意象、反复指涉的《红楼梦》其书其事等。 

          性别政治中的姐弟关系 

          姐弟关系是《薄荷》着重书写的人物关系。小说以主人公王丽萍和她弟弟王军为中心,描写了多对姐弟,如刘琴和仇栋、秦红莲、秦红珍和秦红军、王丽萍的龙凤胎孩子怀慈和怀瑾,甚至王丽萍隔壁家的女孩和其未出世的弟弟等等。这些姐弟关系所处家庭不同,后续演绎也不同,但都表现了一种共同的性别政治形态。 

          首先,男女的出身是分贵贱的。在小说第一部第二章,作者写到王丽萍奶奶对于男女的看法:“女的烧一辈子香抵不上男的烧一炷香”(p30),她甚至对王丽萍说,“女的修了八辈子才能修成男的”(p30)。这位代表着传统性别文化观念的老者理所当然认为,女性出生之后经历痛苦是命定的事;而男人就是金贵的,连“童子尿都比金子贵”(p30)。男性和女性在小说虚构话语中、在小说所营造的文化氛围中处于不断的比较之中,而女性的价值和地位则被不断弱化和“贱”化。 

          既然男性那么“金贵”,女性那么“低贱”,那么,生产出男性子嗣则成为每一个家庭的必须,而女儿的存在是为了能够“招”来儿子。小说主人公王丽萍作为长女、作为姐姐,很快就发现自己的“功用”: 

          “镇上有的人家,结婚那么多年就是不‘开怀’,没有办法,只好抱养人家的小孩‘押子’……有个人家的姐姐名字就叫鸭子,肯定是抱养的了。王丽萍已经是一个会把心事藏在心里的人了,他有点怀疑她也是用来做‘押子’的。为什么她八岁时她妈妈才生下王军?她曾试探性地问她妈妈她是不是从渔船上抱来的,妈妈的回答令她很沮丧,妈妈说,你当然是从渔船上抱来的。你爸爸上码头,人家渔船上正准备把你扔下河,你爸爸说,你们不要,那就给我吧。”(p8-9) 

          这段描写看似少女王丽萍的猜想和母女之间的玩笑话,其实颇具深意。它表明了女性在那种文化背景下所处的地位和境况,一是容易被抛弃,甚至还活着的时候就会被丢进河里(小说第一部第一章确实写了王丽萍和刘琴看到一个女婴尸体从河上漂浮过来这个情节。见小说第7-8页);二是在家庭生活中,女儿只不过是一个用于招来儿子的“押子”。在此意义上,姐弟关系比兄妹关系更能凸显女性的“低贱”地位,这也许正是作者钟爱描写姐弟关系的原因。 

          在《薄荷》中不断重复书写的姐弟政治关系中,姐姐往往以负责、忍让、操劳的形象出现,而弟弟则是泼皮、任性、骄奢的;姐姐挨打受骂,弟弟得意受宠。姐姐往往要像母亲一样要照看弟弟,一切都要让着弟弟,却得不到全家应有的敬重。无论是王丽萍家,还是刘琴家,甚至镇上最有权势的秦家,只要有弟弟,姐姐就得受委屈。在王丽萍的儿女身上,这一状况仍然延续着,王丽萍的夫家人重复着这一文化并强化了这一传统的做法。王丽萍的龙凤胎孩子怀慈和怀瑾在蒋家受到明显不公平的待遇,以至于更需要母乳喂养的姐姐怀慈被抱离母身,奶水全部让给弟弟怀瑾,最后弟弟发育得自然比姐姐快得多。可见,女性从出生到成长,每一个环节都受到轻视。 

          姐弟关系不仅是《薄荷》中的中心话题,也是庞余亮在其他作品中通常关注的焦点,比如,其短篇小说《种花记》 几乎是关于王丽萍、王军姐弟故事的精致的重复,甚至短篇中的主人公也姓王:受气受屈的姐姐王春红和跋扈泼皮的弟弟王辉;家庭结构也类似:有一个代表重男轻女传统观念的“老祖宗”——奶奶、表面公平实际偏心于儿子的“一家之主”——父母,饱受委屈而又敏感多思的姐姐、张扬跋扈而又处处受到庇护、注定占有家庭一切优厚资源的弟弟。众所周知,作家的意识有其整体性,一位作家的所有作品是其整体意识的不同面貌和方式的展示和显现。姐弟关系和姐弟形象是可以说是熟悉乡土文化的作者思考的中心。 

          兄妹和夫妻关系则作为姐弟关系的派生或变形出现在作品中。《薄荷》以一则民谣和一个在“外地方”流传的“流言”开篇,这个被作者称作“就算是民谣”、并常引起当地人公愤的“流言”—— “陈家沟人没姑姑,三汊港人没舅舅”——就隐射着这两个封闭而守旧的水乡小镇中兄妹姐弟间乱伦的现象,暗示着女性在兄妹姐弟关系中往往扮演着“亦母亦妻”的角色。正如小说中另一主角刘琴的解释:“三汊港人没舅舅,也是因为渔船小,又没有其他人,什么爸爸跟女儿哥哥跟妹妹的事太多了,有了小孩怎么办?只有扔到河里,飘到三汊港……”(p7)这种同胞间乱伦的关系也许由于重复发生在整个地区,其重复时间之长,以致流言慢慢地传唱成了“民谣”。小说结尾处,蒋柏松在王丽萍生了龙凤胎后甚至开玩笑说,“现在男孩子生的多,女孩子生的少,将来怀瑾怀慈正好是一对”(p353)。中国民间传说中就有伏羲女娲兄妹结婚的故事 ,《薄荷》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呼应和重复着古老的民间故事,但更是对它作了变形处理。《薄荷》中,兄妹姐弟间形成实际乱伦婚姻的现象已遭到唾弃,正如小说开头说,哪怕不知情的外地人对着镇上的人说起这个民谣,就得挨上当地人的巴掌。 

          但是,古老的民间传说还传达了另一层含义:夫妻应如兄妹姐弟般相亲相爱。这一点在庞余亮的作品中受到了彻底的瓦解,《薄荷》中所写到的男女两性关系,无论是夫妻之间还是情人之间,都少有温情可言,更谈不上如兄弟姊妹般充满亲情互相关爱。女性在两性关系中几乎多数是男权文化凌辱和压迫的对象。顾四的老婆杨玉英、周鞋匠的老婆张巧华、林铁匠的婆娘还有卜桂英,都因受不了丈夫的欺打,或投河自尽或上吊自尽或服毒自尽;刘家“金花”刘红用肉体为代价向秦家谋求供销社的好工作,结果是冤屈自尽,而刘琴是为姐姐刘红向秦家报仇,约上秦家儿子秦红军“殉情”同归于尽,不料没让秦红军死成自己反而溺死水中。《薄荷》中的女性往往从出生开始就在家庭生活中处于较低的位置,她们要照顾弟弟,顺从父母,成家后也没有太多的社会地位,即便她们比她们的丈夫更能干,结果也一样,最后都成为男权社会的牺牲品。 

          小说中出现的这些基本重复的细节、情节,一旦引起读者的注意,就可能引发他们对小说要表达的意义进行更深入的思考。《薄荷》中关于这些姐弟关系以及由此派生的两性关系虽然表面上看起来错综复杂甚至互相矛盾,但在作者的反复书写中,其意义——男权文化对于女性的歧视与迫害以及女性在不同层面上、不同关系中的不幸生存状况——也得到了彰显。 

          充斥着象征悖论的水 

          通读《薄荷》,不难发现其中有一个反复出现的意象:“水”。小说的背景是苏北里下河水乡,首先是水乡的河水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小说的第一部第二章还特意提到东大河在三汊港镇和陈家沟镇人心目中的地位:“不管怎么说,是东大河把远方的消息带到三汊港,又是东大河把三汊港的消息带向了远方。东大河是三汊港的龙脉,在旧社会女人是不允许到东大河边洗衣服的,也不能在东大河游泳的,更谈不上倒马桶了。”(p65)对东大河的描绘几乎贯穿全书、反复出现。小说第二部第九章还特地提到了东大河被造纸厂污染的事。在小说的前半部分,每当作者写道小说女主人公王丽萍心情不好的时候,总会引入一段东大河上景色的描写,以此衬托她心中难以纾解的苦闷和委屈。除了对河的描写,小说对“水”这一意象的关注还扩展到其他与“水”相关的事物,如小说第二部第九章中写到的雪、梅雨和由梅雨引起的洪水,小说第四章用了大篇文字描写了三汊港的女人们洗澡的事。小说所描写的女人的泪水、经血、生育时的羊水,这些也都暗指了“水”。 

          小说中作为实物存在的水,其意义是多重的而且往往是矛盾的。水,既是洗涤污垢的又是藏污纳垢的,既能孕育生命又能毁灭生命。例如,东大河的水既用于淘米又用于洗马桶;既能灌溉那一片土地又能洪水泛滥吞噬不幸的群众;既提供便利的交通但同时又阻碍这地方的人与外界充分接触和交流以至于闭塞的落后的文化观念一直得以保存。 

          “水”不仅指作为实体存在的水,同时又是其他事物的符号,或者可被视为这样的符号。其作为本体引发的喻义也是多重甚至相反的。“水”(东大河)在小说虚构世界中被称为“龙脉”,很明显它是男性及与此相关的男权力量、男权文化的象征。但与此同时,温柔似水,上善若水,纯净如水,“水”又是女性形象最好的代言物,水的这一层面的比喻义也贯穿在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的古典小说《红楼梦》中。曹雪芹借贾宝玉之言表达了这个隐喻:“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与男性的污浊、干枯相对应的就是女性的纯净和液质,“水是女性深刻的有机符号,女性是液质的,因为她的眼睛常常沉溺在泪水里,就像她的身体集结了血液、羊水和奶水。” 但《薄荷》中这些似水的女性往往成为男性欺压或玩弄的对象,当她们承受不了压力和痛苦时,又往往会如《哈姆雷特》中的奥菲丽亚一样选择溺水而亡。现象学家盖斯顿·巴赫拉曾论述了女性、水与死亡的象征关系。他认为,“溺水成为在文学与生活事件中真正女性化的死亡,是一种女性机质漂亮的沉浸和淹没。” 《薄荷》中这些能以水孕育生命的女性,最后往往溺水结束自己的生命以表现自身在男权社会中的抗争和湮灭。在重复出现的几乎富有反讽意味的妇女溺水情节中,“水”的矛盾喻意——既象征女性,又代指男权,既象征着生命,又暗指死亡——得到了全面的体现。 

          解构主义理论家认为,“文本语言永远是多义的或意义不确定的,这些意义‘彼此矛盾,无法相容。它们无法在词源上追溯到同一词根,并以这单一根源来作统一综合或阐释分析。它们无法纳入统一的结构中。’” 但文本语言语义上的矛盾性和不确定性也往往有助于形成文学文本的“张力”,而文本的张力通常就是文本的意义 。凡存在着对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力量、冲动或意义的地方,都存在着张力。文本“张力”产生的直接动力可以说是文本中所包孕的矛盾冲突。《薄荷》中“水”这一重复的意象就是一个矛盾体,反复涉及的 “水”这一充斥着矛盾和多种语义的意象也使得小说充满了张力,给读者情感带来强烈的触动,让读者一再思考如水一般的女性的悲哀命运和无奈的生存。 

          《红楼梦》与《薄荷》的互文 

          

          《薄荷》反复指涉了一部小说,那便是《红楼梦》。 

          首先,《红楼梦》作为情节线索进入《薄荷》的虚构世界。主人公王丽萍就是个非常爱读《红楼梦》、深受《红楼梦》影响的女性。由于非常喜欢小说里的“晴雯”,热爱写作的王丽萍还给自己取了个“晴草”的笔名。少女时代的她向自己的班主任许大作借书读,不幸后来弄丢了,成年后她还特地让自己的丈夫买了一套《红楼梦》还给许大作。电影《红楼梦》在80年代的三汊港镇和陈家沟镇还引起了轰动。小说第一部第一章就写到了三汊港的女人们,尤其是刘琴和王丽萍对电影《红楼梦》的憧憬,以及顾四老婆杨玉英对《红楼梦》的迷恋。杨玉英是“被顾四揍得满世界飞奔的小个子女人,就是那个偷偷花了两块钱乘轮船去县城只看过一遍《红楼梦》就能一出又一出地讲《红楼梦》的女人。”(p22)她对爱情充满美好的憧憬,却每天只能面对永远对她暴力相向的粗鄙的丈夫顾四,她无力抗争,最终选择死在水中。她为《红楼梦》而死,为自己的梦想而死,为梦想在残酷冷漠的现实中无法实现而死。小说也以王丽萍与许大作谈论《红楼梦》中的人物结尾。 

          《红楼梦》也是《薄荷》主题建构的一个重要因素。两部作品描画的主要对象均是女性,而且都为女性悲苦的生存状况和不幸的命运唱出了悲歌。《薄荷》中的女性和《红楼梦》中的多数女性一样,怀揣着对生活和爱情的美好向往;也与《红楼梦》中一样,多数女性是柔弱的,易屈服的,她们承受着社会、家庭各个层面上男权文化的压迫,最终选择自杀获得解脱。在家庭中,丈夫对妻子多数缺乏关爱,无论是老秦主任、儿子秦红军,还是王丽萍的父亲王志刚、甚至被人称道的教师许大作等等都是如此;丈夫打妻子成为常态,丈夫无论如何无能,都拥有打妻子的权利,甚至逼死自己的妻子也无须愧疚;而在这样的文化中,再是顽强的女人如仇如兰、卜桂英、马小妹等等也都成了弱者,或是哭泣或是自杀。在社会层面,女性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女性为找到一条出路或上升之路,往往得拿自己的身体和尊严与权势者(一般为男性)交易,如刘红与秦家男子、刘琴与诸多上司、还小芳与几任院长,而且在这些交易中女性往往又得不偿失。《薄荷》中最有权势的家族姓秦,秦家最长者被称为“秦始皇”, 秦家的当家人秦红莲就被人称为“王熙凤”。这不能不说是极富隐喻意义的,“秦始皇”就是男权与父权的象征,“王熙凤”是男权与父权的代理人。秦家就掌控着众多“生路”,其中包括在当地人看来最好的“生路”——进供销社。对小说中众多女性来说,“修”进供销社与“修”男身一样难,得向秦家进贡、卖力或向秦家男子献身。反观小说中的男性,他们几乎都是粗鄙的,即便是大家都交口称赞的大学生许大作,也被门第户口所限不敢自己追求幸福,而走了一条最便捷的道路——与权势家族秦家联姻。 

          而且与《红楼梦》一样,《薄荷》中也有一位无处不在的男性叙事者,怀着对女性的悲悯情愫,“讲述”关于“女儿们”的故事,表现了“女儿”的纯净和男人的“浊臭”。“叙事者”并非作家本人,但它毕竟是作家表达自己观点和感受的一个工具。作者本人在《薄荷》后记中也写道:“女人要修八辈子才能变成男人,这是母亲生前经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母亲每次说完这句话,都会加上一声长长的叹息。前年秋天,我开始写作《薄荷》,我的脑子里不时回荡着母亲的这声长叹。叹息声消失后,我的心就会无缘地疼痛。”(p65) 读者从中可以体味出作者对书中水乡女性的同情和怜悯。也确有评论者认为,小说描写的仿佛就是作家自己经历过的生活,仿佛是作家在用他独有的方式向写作致敬,也向生活致敬。 还有评论者说,他在小说中感知到的是他“所熟悉的小说作者的自身影子”,并认为,通过创作这部小说“庞余亮对他所经历过的岁月和人生作了初步的偿还。” 

          可以说,在书写女性悲苦生存方面,《薄荷》与《红楼梦》之间形成了重要的互文性 关系。文艺理论家克里斯蒂娃曾说,互文性意味着,任何单独文本都是许多其他文本的重新组合;在一个特定的文本空间里,来自其他文本的许多声音互相交叉,互相中和。 这里的“重新组合”、“互相交叉”和“互相中和”其实都是一种重复。 在小说主题、人物形象、叙事态度方面,《薄荷》是对《红楼梦》的一种重复。 

          但《薄荷》对《红楼梦》的重复并非那种亦步亦趋的重复,而是存在差异的“重复”,它“既是对其他成分的模仿或复制又是对其他成分的重构或变异,其中都既有被重复物的因素又有其自身的因素,都是二重的内在开裂的……” 《薄荷》实际上是对《红楼梦》的一种变异和重构。贱生贱长的薄荷毕竟不是绛珠仙草,而且小说中反复提到的廉价的薄荷茶甚至不是薄荷植物体提取的,而是廉价的化学物质配置的,这种薄荷茶引发的只是无法遏制的一个个带薄荷味的嗝。拖着秦红军投河“殉情”、企图灭秦家香火为姐姐报仇的刘琴,不料不仅没让秦红军死成,自己反而溺死水中。而葬礼上被刘琴选中的复仇对象秦红军,却像贾宝玉或柳湘莲般痴情哭泣。这几乎可以说是对《红楼梦》情节的降格“滑稽模仿” 。《薄荷》中的女人们只是普通的、受压迫的劳动妇女,不是《红楼梦》所描绘的贵族家庭的小姐丫鬟,她们死了就死了,不会收入景幻仙子的什么正副仙人册。《红楼梦》中的小姐丫头的生活和故事事实上反倒是《薄荷》中普通劳动妇女憧憬和模仿的对象。小说的结尾点明这一主旨:少女时代的王丽萍因为不喜欢《红楼梦》中刘姥姥和焦大这样的劳动人民形象而受到班主任许大作的批评,成年后的王丽萍很想告诉她的老师:“当时为什么不喜欢焦大和刘姥姥,就是因为生活中到处是焦大,是刘姥姥,其他人是生活中没有的。”(P363)她就像《薄荷》中其他很多女性一样,“一找到了大观园就不顾一切地奔进去”,因为“红楼梦”里可以躲开“什么国家户口啊,什么全民啊,什么大集体啊,什么供应卡啊,什么粮票啊,什么供销社啊……”(P364)可见,《薄荷》对于《红楼梦》的重复是一种包含矛盾的重复,正是这种矛盾与反差才更增添了小说《薄荷》中女性主人公们的悲情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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