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声文学奖是在江苏省作家协会、常州市委宣传部指导下,由常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设立的专项文学奖项。首届高晓声文学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繁荣我国社会主义文学,鼓励新时代乡村文学作品创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优秀新乡村题材小说作品。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须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在国家正式报纸、刊物、出版社、网站公开发表和出版,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汉语译本参评。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无署名权等版权纠纷,参评期间不涉及法律纠纷。
三、奖项设置
本届高晓声文学奖设立以下奖项:
长篇小说奖2个 (版面字数在13万字以上的小说)
中篇小说奖3个 (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
短篇小说奖5个 (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
四、评奖标准
1.参评作品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行,聚焦社会发展,反映现实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催人奋进、鼓舞人心的新时代精神。
2.参评作品应聚焦时代巨变中的中国新乡村,关注新时代发展中的新乡村现实,塑造具有典型意义的新乡村人物,勘探新乡村建设中人民丰富的内心世界,发扬人民在新乡村崛起中的创业和创造精神,书写恢弘壮阔的新乡村史诗。
3.参评作品应注重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为新乡村书写寻找新的文学表现和表达方式,思想格调高,艺术感染力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展示多彩社会生活的精神气象。
五、评选方式
高晓声文学奖评选采用提名推荐制。
六、评选办法
由组委会在全国有影响的作家、文学评论家和文学编辑中遴选若干人组成评委会,负责参评作品的推荐遴选。评委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
设立“高晓声文学奖”评奖办公室,承担“高晓声文学奖”的行政事务和评奖结果的发布、颁奖活动的组织工作。
七、获奖奖励
获奖者均可获得获奖证书及奖金(税前)。
高晓声文学奖长篇小说奖2部,奖金每部10万元。
高晓声文学奖中篇小说奖3部,奖金每部5万元。
高晓声文学奖短篇小说奖5篇,奖金每篇5万元。
八、评奖纪律
高晓声文学奖设立纪律监察组,监督评奖工作,确保评奖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实行评审委会名单公开、评委会评语公开制度。对获奖的作者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首届高晓声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