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文学馆建设是列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大文化设施项目。为配合江苏文学馆的筹建工作,根据《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现予启动实施江苏文学史料档案征集整理工程,特向社会各界发出征集启事如下。
一、征集内容
江苏文学史(古代、近代、现当代)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相关实物或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文字书画类:有关江苏文学史和江苏籍知名作家的着作(含海外版本着作)、报纸、杂志、创作手稿、笔记、日记、信函,发表的文章、印章、书画(含扇面书画、楹联等)、明信片、贺年卡、藏书票、版权合同、稿费收据、家谱、年谱、珍藏图书、作品改编的剧本、电影、电视剧等。
2.照片资料类:反映江苏文学历史渊源及沿革、重要活动、有影响力人物的照片及新闻稿件;中央、省(部)级领导视察以及接见作家代表的照片及相关资料;国内外文学界知名人士在苏活动的照片及相关资料;获国内外重大文学奖项的集体或个人的照片相关资料;其他确有展示价值的照片及相关资料。
3.证书奖状类:国内外重大文学奖项,包括我国国家级奖项(含中央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出版政府图书奖等)和国外各类重大文学奖项,以及江苏省作协主办的文学奖项的获奖证书、奖章、奖状、奖杯、奖旗、奖牌等。
4.反映《钟山》《雨花》《扬子江诗刊》《扬子江文学评论》《江苏作家》发展历史的重要文献;创刊号、发表代表性作品的版本;收藏的重要出版档案、手稿、手迹、照片、音频、视频等。
5.内部资料,含全省各地文学内刊;省作协及所属部门、单位出版的内部资料。
6.网络文学作品,江苏有代表性的网络文学作品,省作协网络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资助网络文学作品等版本。
7.视频音频类:与展品征集内容相关的珍贵视频音频资料。
8.其他类:具有历史价值、反映江苏文学发展的碑刻、拓片、史志、地方志、古籍善本和着名作家的书房家具、文具及生活用品等。
二、征集要求
1.资料要确保真实、原样、出处确凿、合法拥有。
2.老物件和用品要有传承性、故事性和代表性。
3.征集的版本请同时提供文字说明。
三、征集方式
1.征集的史料档案物品等将用于江苏文学馆公益性展陈,主要采取自愿无偿捐赠方式。符合江苏文学馆收藏范围并予以收藏的物品,省作协负责对征集到的所有物品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并在展示时采用适当形式标注收藏品的提供者。对未被选择使用的资料和物品,默认为授权省作协自行处理,如需返还原件请在来件时特别注明。
2.本次征集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亲自送交、上门收集等方式征集。邮寄和电邮请标注“江苏文学史料档案征集”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生龙
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作家协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6486087
邮箱:jswxg_gkzj@163.com
江苏省作家协会
2022年3月1日